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的建议意见,推进市委决定事项贯彻落实;二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计划,起草相关文件和材料;三是牵头定期召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形式,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四是负责对县(市、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的指导;五是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制度建设、班子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和作风建设;六是负责市级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市级两新组织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指导两新组织群团组织建设及其规范化运行;九是负责全市两新组织中“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和审核工作,以及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十是负责全市两新组织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和指导,承办大型两新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十一是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为重点,不断扩大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和组织覆盖。先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集中访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调研、民办教育机构专项调研等工作,全面建立两新组织“五个清”台账,摸清底数。在符合组建条件的“两代表一委员”所在两新组织中率先建党。积极把企业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企业生产经营骨干,把党员骨干培养成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激发了党员和业务骨干的潜能。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取请专家、老师授课、基层党务工作者做经验介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多措并举配齐配强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成立全省首个两新组织党员服务站,专门为辖区两新组织流动党员、无法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免费提供活动场地,有力促进了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二是切实拓展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深化党企互融。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坚持把促进两新组织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活动。积极开展创“先锋示范岗”、“我为企业献良策”等主题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新思路与新策略,促进了企业的规范管理与发展,企业的效益有了明显提高。积极引导两新组织业主、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会治理,今年全市两新组织领域共产生了200余名市县“两代表一委员”。坚持“党建带工青妇建”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团结凝聚广大职工群众的优势,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两新组织的和谐与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引导两新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深化“双联”机制,发动两新组织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中。三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建科学发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一线一环两片”党建示范带建设,促进作用和功能发挥,要求党组织建立党员活动室,制作宣传栏,将有关制度上墙、党员照片上墙,让党员明白自身的职责,作好表率。公开聘任全市两新党建专职指导员、社会监督员。建立基本活动经费保障、上缴党费全额拨返和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制度,确保党组织有钱议事、有钱办事。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达市组通〔2015〕176号)要求,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两新党建经费保障落到实处。四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岗位做贡献。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在达州两新党建网制作学习教育专栏,利用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等媒体进行,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参与学习教育的影响力。各两新组织党组织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形式。通过加强党员的教育学习,积极开展学身边人、学身边事等活动,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与典型。
二、部门概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28.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2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29.57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数为138.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额度为56.88万元,下降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5.98万元,下降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9万元,占93%;教育支出9.28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9.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无科学技术类、文化体育与传媒社类、会保障和就业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8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轻车简从,尽量控制陪同人数,降低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29人,共计支出2.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人民网调研,接待5人次,支出2615元;接待新华社网调研,接待2人次,支出886元;接待县(市、区)考察学习4次,共121人次,支出21699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共达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委委员会公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