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9-06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服务和管理工作。

3. 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承担国有产权出(转)让等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受委托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

4. 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场内交易(采购)相关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5. 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 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 负责项目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接受有关咨询、投诉(质疑),并按职责分工及时处理。

8. 自觉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的管理和市招监办的监督。

9.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业务工作情况。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转)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中心累计完成进场交易项目2468个,交易总金额近144.03亿元,实现增收节支14.92亿元。

2. 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市交易中心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纵深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突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优质服务能力。建立了“周五学习日”制度。二是按照“进中心,必规范”的要求,持续规范交易各方行为,牵头完善了达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3类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七大类文件范本。三是是深化信息公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公开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详情,成为全省首个完成评审详情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是优化精简交易环节,实行办理时限登记制度,从程序和内容上进一步规范内部运转,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加强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有效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型向结果型转变。六是认真落实推行抽签法确定中标人的决策,遏制串标围标等暗箱操作。七是大力助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简称PPP项目)顺利落地,市交易中心完成4个PPP项目,累计引进社会资本金额98.07亿元。八是积极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九是努力推动采购本地工业产品。十是加快平台整合,于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十一是突出电子化交易,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十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实施“五治”工程。十三是打造和谐廉洁机关,制定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执行公务“十不准”廉政制度,切实把交易环节反腐倡廉规矩立在前头。十四是突出精准帮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活动,推动石坝村2016年实现21户、76人脱贫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我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494.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9.21万元,占36.0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955.49万元,占63.9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我中心本年支出合计80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16万元,占42.88%;项目支出152.64万元,占18.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309.72万元,占38.2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45.0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76万元,下降5.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7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8.77万元,下降12.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29万元,占87.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2万元,占5.79%;医疗卫生支出10.13万元,占2.03%;住房保障支出23.46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84.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16年决算数为15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决算数为28.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6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3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75万元,下降4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5万元,下降41.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36.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建立公车台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控接待标准,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7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万元,占21.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到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研及指导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精准扶贫下乡蹲点;土地(矿业)权出让拍卖工作;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42人,共计支出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巴中、平昌、广元等各地来我中心交流学习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改造电子评标室、办公室新增配套资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中心公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五)其他事项

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所以表4、表4-1、表5为空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土地(矿业)权出(转)让交易服务费。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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