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为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近日,财政厅分配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2.8亿元,较上年增加14.3亿元。一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15.1亿元,由市县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安排价格临时补贴资金7.7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在既定发放标准和保障范围基础上,3-6月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