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亚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医保政策对中医药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39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在扶持中医药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多措并举,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促进中医药发展意见。2020年以来,多次召开我市中药生产企业和中医医疗机构座谈会,听取中药生产企业有关生产品种、产量产能、纳入省药品采购平台品种、纳入国家集中采购品种、纳入全国或全省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情况,讨论研究医保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对如何解决好中医药服务与监管、传承与创新、提质与控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加大促进中医医疗发展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修订完善医保政策,提高群众中医药就诊用药使用率。将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含临时纳入医保报销的治疗新冠肺炎药品及医疗服务项目)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含中药饮片、中医院内制剂)费用,提高10%的支付比例,住院期间中草药及其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给予120元/天报销限额政策;参保人员住院理疗项目和中医民族诊疗项目医保按日均80元/人限额标准报销,支付费用天数为15天。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在年终清算时,明确向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2020年,我市将肩周炎推拿治疗、小儿捏脊两个中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不断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通过实施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从医保制度制定上向中医药倾斜,提高中医药就诊使用率。
(三)合理调整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根据“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确定调价空间、遴选调价项目、合理调整价格、医保衔接支付、跟踪监测考核”工作路径,2020年提高穴位贴敷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等7个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四)持续扩大中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范围。凡依法设立、管理制度健全、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符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规定的医药机构,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核、现场勘察、集中评估、网上公示后,均纳入基本医保定点管理,仅2020年就新增涉中医药定点医药机构229个。
(五)全面落实中医药品目录政策。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每年调整一次,国家医保局负责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体系,制定和调整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使用和支付的原则、条件、标准及程序等。省医保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后实施。市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落实《药品目录》及相关政策,无自行调整药品目录权限。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2020版医保《药品目录》中将1374个中成药、892个中药饮片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较2019版的中成药增加了53个品种。目前,我局正全面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扩大中医药报销范围,已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竹县中医院共18个院内制剂相关资料上报省医疗保障局。
二、出台政策,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医保管理服务能力、中医医疗服务特点,从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等4个方面出台了《达州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全力推动我市中医药发展。
三、统筹考虑,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精神,我局将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全省统一要求(即将推行省级统筹),适度调整建议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医药服务管理科 胡霞 0818-2538966 1377837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