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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心城区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09-07 14:06:03 字体: [ ]

通川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中心城区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心城区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部门(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远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陈文胜    通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魏文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市监察局副局长

廖仕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邓福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元周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何怀良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王隆琼    市审计局副局长

魏雪峰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牵头负责此项工作,邓福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通川区政府负责该片区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投入资金的监管、建设资金审查、投资额偿还及投资回报支付等工作;

(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该片区集体土地征收及该项目引资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该项目所涉工程立项审批等工作;

(五)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该片区规划及红线图划定等工作;

(六)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该片区所涉道路、管网设计及工程招投标等工作;

(七)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工程审计、监督工作;

(八)市监察局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市政府法制办负责项目的合同审查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十)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影响的评价及审批工作。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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