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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12-20 00:00:00 字体: [ ]

市级各部门:

对市政府部门实行绩效管理是改革、优化现有目标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制度设计,对于保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达州市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3次常务会审议同意。《办法》以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等为主要依据,科学构建了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绩效评估采取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组织评估与领导评估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充分体现了评估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939号)等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市工作总体取向,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以保证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为基点,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绩效管理制度、激励市政府部门争创一流业绩,提供一流服务,建设一流机关。

第三条  绩效管理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进行绩效管理,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作为绩效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依据,促进行政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二)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把结果评估与过程评估结合起来,在评估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同时,注重对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创新精神和行政效能的评估,实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相结合,推动部门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三)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任务设置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实行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力求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力戒繁琐,讲求实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市政府其他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以下简称市政府部门)。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纳入到市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考核。
  第二章  绩效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绩效管理设置三级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为共性要求,三级指标是一、二级指标的具体内容,结合部门实际量身定制。一级指标4项,分别为职能职责、行政效能、服务质量、自身建设。二级指标12项,分别为职责任务、依法行政、政令畅通、效能建设、成本效益、应急管理、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协作配合、机关建设、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

第六条  职能职责主要评估市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情况。

(一)职责任务。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重点工作,完成核心指标的情况。由被评估部门提供绩效管理报告,市统计局提供评估意见。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情况。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评估意见。

(三)政令畅通。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执行市政府领导指示,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由市政府督查室提供评估意见。

第七条  行政效能主要评估市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行政成本,增强应急能力,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构建良好的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的情况。

(一)效能建设。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管理创新和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情况。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绩效管理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提供评估意见。

(二)成本效益。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付出的代价,降低行政成本,财政支出绩效的情况。由市财政局提供评估意见。

(三)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应急能力与应急准备的情况。由市政府应急办提供评估意见。

第八条  服务质量主要评估市政府部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接受监督的情况。

(一)服务群众。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行并联审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被评估单位提供绩效管理报告,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评估意见。

(二)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政协提案,接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提供评估意见。

(三)协作配合。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商、协作配合的情况。由市政府绩效办提供评估意见。

第九条  自身建设主要评估市政府部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情况。

(一)机关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由市直机关工委提供评估意见。

(二)政风行风。端正行业作风,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由市监察局提供评估意见。

(三)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由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提供评估意见。

第十条  部门绩效管理的三级指标,由市政府绩效办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征求被评估部门意见,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政府绩效委审定下达。
第三章  绩效管理的实施
第十一条  绩效管理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政府领导评价、绩效组织和社会公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部门自我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三级指标,提供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作为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的依据之一。

(二)政府领导评价。由市长、副市长对部门年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规定比例,提出部门绩效评价意见。

(三)绩效组织评价。市政府绩效委在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部门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绩效委全体会议,对部门绩效进行有记名评价。

(四)社会公众评价。由市政府绩效办牵头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代表,对市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成效进行民主测评和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或满意度测评的结果作为部门绩效管理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  部门绩效管理实行分类计分。职能职责满分为50分,行政效能满分为20分,服务质量满分为20分,自身建设满分为10分。

第十三条  部门绩效评价的权重和计分。市长的评价权重为10%,副市长的评价权重为10%,市政府绩效委的评价权重为50%,社会公众的评价权重为30%

(一)政府领导评价。市长、副市长对部门年度绩效管理的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按规定分值分别计分。

(二)绩效组织评价。市政府绩效管理的评价结论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按二级指标的分值分别计分。

(三)社会公众评价。社会公众对市政府部门的评价结论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档,按评价项目的分值分别计分。

第十四条  部门绩效管理实行创先争优加分和特殊情况扣分。

(一)创先争优加分。部门或主管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局)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给予加分。以市或市委、市政府名义获奖的,分别按2分、1分的档次加分;以部门名义获奖的,分别按1分、0.5分的档次加分。一、二、三等级奖按原分值的100%75%50%加分。加分由部门提供依据,市政府绩效办审核后提出建议,报市政府绩效委确定。

(二)批评问责扣分。批评扣分。部门或主管工作受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按2分、1分的档次扣分;受到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2分;累计达3次(包含3次)以上的,每次扣1分;被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批评扣分按最高级别分值扣分,不重复计算。问责扣分。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问责,每人次扣2分。批评扣分由市政府绩效办提出建议,问责扣分由市监察局提出建议,报市政府绩效委确定。

第十五条  绩效管理等次确定。

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得分=政府领导评价得分+绩效组织评价得分+社会公众评价得分+创先争优加分-批评问责扣分。

先进单位按市政府部门总数的三分之一产生,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市政府其他机构一般各占其三分之一。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得分由市政府绩效办汇总,由市政府绩效委提出绩效管理等次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第四章  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

 

第十六条  建立达州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在市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市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市政府绩效委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统计局、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绩效办、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一位副秘书长和市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绩效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在市政府绩效委的领导下,设立市政府绩效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府绩效办),为市政府绩效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的事务工作。

第十八条  在市政府绩效委的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提供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意见。
第五章  绩效管理的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  部门绩效管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政府绩效办分别反馈部门。部门要对照分析,找出薄弱环节,明确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绩效。

第二十条  部门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由市政府通报表扬。绩效管理先进单位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上浮5%。按绩效管理等次发放绩效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  对部门绩效管理不合格单位由市政府通报批评。绩效管理不合格单位优秀公务员评选比例下浮5%。对绩效管理不合格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绩效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实行市政府部门绩效管理以后,任何部门不再单独下达考核评价任务,确需纳入部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在年初提出,由市政府绩效办审核后,报市政府绩效委审定。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委托部门管理的机构及部门内设机构的绩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 件:
1.市政府部门分类
2.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附 件1市政府部门分类(56个)

一、市政府办公室(1个)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播影视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畜牧食品局、市粮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垂直管理部门(12个)

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管理局、达州国家安全局、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达州水文局、达州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市烟草专卖局、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

四、市政府其他机构(9个)

市档案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农科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投资公司

五、市政府派出机构(1个)

市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2

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具体内容

二级指标

具体内容

三级

指标

评估依据

1

职能

职责

50分)

履行法定职责、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情况

职责任务

30分)

履行法定职责,做好重点工作,完成核心指标的情况

结合

部门

实际

量身

定制

部门绩效管理报告,市统计局评估意见

依法行政(10分)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情况

市政府法制办评估意见

政令畅通(10分)

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执行市政府领导指示,令行禁止和真抓实干的态度、能力和效果

市政府督查室评估意见

2

行政

效能

20分)

行政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控制行政成本,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构建良好环境支撑和作风保障的情况

效能建设(12分)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四项制度,管理创新和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评估意见

成本效益(4分)

完成目标任务付出的代价,降低行政成本,财政支出绩效的情况

市财政局评估意见

应急管理(4分)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应急能力和应急准备的情况

市政府应急办评估意见

3

服务

质量

20分)

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能力和接受监督的情况

服务群众

8分)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实行两集中、两到位,推行并联审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结合

部门

实际

量身

定制

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估部门绩效管理报告

接受监督(8分)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接受监察、审计专门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

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评估意见

协作配合(4分)

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协商、协作配合的情况

市政府绩效办评估意见

4

自身

建设

10分)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情况

机关建设(4分)

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评估意见

政风行风(3分)

端正行业作风,纠正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市监察局评估意见

廉政建设(3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

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评估意见

 

 

 

主题词:综合  绩效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达州军分区。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210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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