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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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设立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交易服务集中统一的要求,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挂牌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做好组建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市委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园林局、市水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组建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