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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1-23 00:00:00 字体: [ ]

通川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快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以下简称“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充实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天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谯学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福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   杰 通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魏文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永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明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劲松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   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胡若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马淙勇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陈   尧 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唐泽昌 武警达州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陈   军 通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秦世兵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邓   华 市国资经营公司总经理

               熊   毅 国网达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李虹霖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小川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牛   耕 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政策制定、计划审定、资金筹措等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邓福盛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明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谯学伟担任召集人,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安置房建设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安置房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抓好质量、进度、安全工作,梳理汇总需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分工协作机制。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安置房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办理土地预审、土地报征、供地等相关用地手续及不动产登记,指导通川区政府作好征地拆迁工作,配合通川区政府做好安置及结算等工作。通川区政府受市政府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安置房建设工作,按规定扎实推进审批事项申报、建设和管理,统筹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组织被拆迁户有序选房入住,并与拆迁户及时结算相关费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3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对安置房建设手续全面实行容缺预审、联合会审、全程代办,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三)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就安置房建设制定专项督查督办方案,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安置房建设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影响安置房建设的,要逗硬通报、严肃追责。

  三、落实工作任务

  根据安置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项目进展和制约因素,明确17个安置房项目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施工组织,抓好沟通协调,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和安置任务。

  附件:达州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任务表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达州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设任务表

序号安置点名称涉及建设项目完成时限业主单位
1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安置点(朝办皂角垭社区四、六组)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整理、金龙大道北延线二期2017年9月底前完成安置。市土地储备中心
2朝办金山寺社区安置小区二期金龙大桥、达钢球团矿1.2017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60%。

2.2018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3朝办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二期安置点2007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皂角垭二组、安置房二期、莲花湖片区、土地一级整理1.2017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2.2018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4朝办皂角垭社区一组阳光安置小区二期市中心血站、2007年第一批城市建设1.2017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5朝办皂角垭社区二、三、五组一期安置点市社会福利院、通川区八中、万豪公司、皂角垭二组安置房一期、市车管所、市消防支队、达州移动公司、市曲棍球场、金龙大道北延线二期1.2017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6西外镇五里店社区凤凰大道西延线一期安置点西延线一期、拉丝厂1.2017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2.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通川区西外镇政府
7大寨子公园红岩社区安置点红岩社区一二组、金南大桥(金南大道)、大寨子片区土地整理1.2017年5月底前启动招投标,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10%。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70%。
3.2019年8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通川区代建办
龙爪塔社区安置点红岩社区三组和龙爪塔社区
金南区安置点金南社区1.2017年1月底前启动招投标,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30%。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3.2019年3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9月底前完成安置。
8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演展基地暨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安置点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演展基地、金龙大道北延线二期、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等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5%。
2.2019年3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9月底前完成安置。
 
9武警应急救援分队和公安消防交警业务用房安置点武警应急救援分队和公安消防交警业务用房项目1.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手续办理。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4.2020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10西南职

  教园区
一期安置点职教园区2017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市国资经营公司
二期安置点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2.2018年3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9月底前完成安置。
三期安置点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20%。
2.2018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11马踏洞新区蒲家嘴安置点  马踏洞新区1.2017年底前完成建设手续办理。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4.2020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通川区代建办
柏林口安置点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3.2019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下坝安置点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20%。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3.2019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堰湾安置点1.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50%。

  2.2018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12凤凰山隧道工程西侧安置点安置新酢坊社区1.2017年12月底完成总工程量50%。
2.2018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3.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市政工程处
13东侧安置点安置石龙溪社区
14徐家坝社区安置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B校区、徐家坝大桥、安置点1.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手续办理,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20%。
2.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60%。
3.2020年12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
4.2021年6月底前完成安置。
通川区代建办
15塔坨社区二期安置点塔石路改造、新达一中、市体育中心、凤凰大道东延线安置房、塔坨三组危房1.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手续办理。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4.2020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16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及莲花湖西片区安置点成都嘉祥学校莲花湖西片区1.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手续办理。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4.2020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17新锦社区二期安置点省路桥集团公司、2007年第二批城市建设、永兴路、市残联、拍卖地块、西北环线二期、市创达公司1.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手续办理。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40%。
3.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总工程量80%。
4.2020年6月底前项目全部竣工,12月底前完成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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