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水产局肩负全市渔业行政执法和水产行业管理职能。是从事水产基础设施建设、渔政管理和执法、水产食品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的单位。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全市水产品总产产量达到9.86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6.20亿元;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全市完成监督抽检任务96个,风险监测任务390个,合格率98%以上;渔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结率达到95%,渔业船舶登记、检验率达到98%,船员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90%。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水产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7人,现有在职人员1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产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水产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219.3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1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3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1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0万元,占81.21%;项目支出41.20万元,占18.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9.3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3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67.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产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9.3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3.3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包括:调资进基数、新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67.70万元,占76.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万元,占13.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0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2.20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29.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及渔业资源保护等日常工作开展的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0.3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6.67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我局仅保留1辆执法执勤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渔政执法、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资源保护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产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水产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40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万元,增长98.49%,主要是因为2017年增加公车改革补贴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水产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林水支出(项)反映保障我局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政执法及渔业资源保护等日常工作开展的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