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中国达州
发布时间: 2016-04-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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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各地各部门要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突出特色和亮点,强化示范引领。强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前置审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升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的承接、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开门决策”,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在门户网上开设公众参与平台,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重大民生决策事项要在决策前进行民意调查。切实落实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突出针对性,确保决策事项及时调整。
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职权目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始终保持与政府公告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一致;进一步调整规范行权事项运行流程,严格界定人员权限和岗位职责,规范风险点和监察点设置,减少预警、报警发生;进一步强化行政职权案件网上规范运行,坚决杜绝集中录入、事后补录、他人代录和体外循环。推进行权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修订完善《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探索公众参与审查机制,重要规范性文件审查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并请专家和群众提出审查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健全报备人员责任制,加快建设报备人员网络。加强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程序,妥善办理行政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申请。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继续完善和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探索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公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管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16年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行政执法问责。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试点编纂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形成具有特色的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开展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认真研究行政诉讼附带规范性文件审查案件中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监督有关单位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着力解决案卷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2016年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对违法行为举报情况,由政府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同级政府;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应当依法调查处理。探索个案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违反程序等执法问题,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
九、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依法开展信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要规范、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提高复议公信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提升全市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推行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询,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各级行政首长要带头出庭应诉,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要定期通报。适时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例研讨会,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普遍建立与同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和改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优化信访途径,建立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将执法和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的过程。继续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培训班,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县(市、区)人民政府班子新成员要参加依法行政研讨班轮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使之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