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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22 00:00:00 字体: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市政府决定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调整达州经开区、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万源市、开江县、大竹县、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规定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通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2.达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3.万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4.宣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5.大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6.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7.开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8.达州经开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

                                                                        通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土地
等级
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通川北路(朝阳东路至张家湾路口)、通川中路、朝阳东路(黑沟路口至通川中路)、红旗路、来凤路、大北街、文华街、柴市街、大东街、翠屏路、大西街、荷叶街、桑树巷、朝阳巷、西城壕巷、陈公祠、中心巷、三圣宫巷、烽火巷、二马路(通川中路至张家湾路口)。24
二级老城区:马蹄街、永丰路、鹅市巷、院棚巷、潘家巷、箭亭子街、会仙桥街、凉水井、珠市街、建华巷、滨河中路、通川北路(张家湾路口至凤凰大桥)、滨河东路、张家湾路、吉昌路、二马路(张家湾路口至滨河东路)、北翎路、檬子垭街、朝凤北路、健民路、朝凤巷、滨河西路(红旗大桥至凤凰大道)、朝阳东路(黑沟路至凤凰大道)、彭家湾路、黑沟路、马河沟路。
西外:望塔路、朝阳中路、凤凰大道、塔石路(朝阳中路至龙泉路)、塔环路、朝阳西路、金兰路(龙泉路至朝阳西路)、金龙大道、龙井路、金牌路、白塔路、龙泉路、万兴路、永兴路(金兰路至紫荆路)、朝阳西路、金山北街、金山顺街、夏荷街、体育路、阳平路(金山顺街至朝阳西路口)、西河路(朝阳西路口至西罡学校)。
18
三级老城区:肖公庙路(北至关湾叉路口)、北牌路、北岩寺路、牌楼路、陵园路、裕溪路、野茅溪路、通惠东巷、胡家坝东巷、黄马湾路。
西外:塔石路、巴渠西路、渠西路、金山南路、金龙大道(金龙大桥至朝阳西路口)、西兴路、钢化路、钢欣路、西河路(西罡学校至阁溪桥)。
12
四级张家坝、徐家坝路、高家坝路、肖公庙路(关湾叉路口至石龙溪)、马莲路、临江路、达巴公路、龙凤路、南北干道(文体中心至五级范围以北)、凤凰山路、复兴镇。8
五级国电达州发电有限公司、魏兴镇、双龙镇、东岳镇、罗江镇、蒲家镇、磐石镇、韩家坝、阁溪路、达州市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应税土地。6
六级五级土地以外的碑庙镇、北山镇、金石镇、梓桐镇、江陵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5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征收。


      附件2

                                                           达川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土地
等级
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通达东路、通达西路、西环路、新达街、好吃街、万达路(南外农贸市场至华蜀北路)、华蜀南路。15
二级三里坪街、康泰路街、富民街、金盾路、茂华街、升华街、兴盛街、华蜀北路(三里坪农贸市场至万达路)、惠安路、蜀东街、仙鹤路。12
三级汉兴街、汉兴北街、民乐街、泰宁路、金丝街、新兴街、鸿雁街、平安巷、新西街、保险街、南坝路、新北街、华蜀北路(三里坪农贸市场至三里坪街)。10
四级文体中心至兴盛街、东环南路(通达东路至民乐街)、万达路(华蜀北路至山水人家)、石家湾路、达川三里坪人文生态园区、达川区实验小学以南至七河路间的一、二、三号干道。8
五级翠屏街道办事处和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其他未列举的街道、河市镇、麻柳镇、亭子镇、百节镇、赵家镇、管村镇、石桥镇、石梯镇、达州市空港新区、秦巴物流园区。6
六级石板镇、檀木镇、福善镇、景市镇、万家镇、渡市镇、大树镇、金垭镇、堡子镇、南岳镇、马家镇、双庙镇、桥湾镇、赵固镇、金檀镇、平滩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达州市国威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平昌白坚水泥有限公司、达县远程建材有限公司、达竹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渡市选煤发电厂。4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征收。


     附件3

                                                 万源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区域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思源路1号至117号(市委大门口至金缔路交叉口)。
裕丰街118号(市委大门至驮山北路口北门邮政所)。
中心广场(含红旗路1号至太平路交叉口、金缔路与思源路交叉口至太平路交叉口)。
12
二级和平路:北门邮政所至纪念碑至河街南路口。
太平路:裕丰街交叉口至万客隆超市至河街路口(希望之光雕塑)。
红旗路:太平路交叉口至和平路口(纪念碑)至河街路口。
金缔路:太平路交叉口至和平路交叉口,思源路交叉口至长青路口(金缔路1号、金缔路2号)。
建设路:太平路交叉口(农行、广电局)至长青路口(建设路89号、66号)。
河街:金缔路交叉口向南至长征路路口。
明珠广场、金缔花园、万宝商场、阳光花园前段(裕丰街除外,临裕丰街侧20米)、怡和巷、紫金华庭。
长青路:长征路交叉口(长青路1号、2号)至河街南路口(长青路108号、149号)。
9
三级裕丰街:1号(太平桥路口)至117号(市委大门),和平路口向北至铧头嘴。
东关路:1号(裕丰街口)至市公安局至市人民医院桥头至检察院大门至东关路122号(财政局)。
河街路:金缔路交叉口向北至秦川大道交叉口、未来大道。
金缔路:和平路口至福鑫大道。
太平路:河街(希望之光雕塑)至福鑫大道交叉口。
建设路:长青路口(建设路64号、电信局营业厅)长征路口(建设路6号、7号)。
长青路:河街南路口(民政局)至福鑫大道路口。
长征路:万白路起点(武装部)至福鑫大道路口。
万白路:长征路口(武装部)至万白路394号(看守所)。
福鑫大道:城南加油站至秦川大道起点(协和医院)。
秦川大道:福鑫大道止点(鸿清庭)至河西大桥。
驮山北路:裕丰街交叉口至市总工会广场口。
关庙巷至万白路口、荣军巷。
阳光巷、鄂山一巷、鄂山二巷、滨水巷1号至7号(A、B、C、D、E、F、G栋)、向前广场小区、凉桥小区、东升农贸市场、综贸东巷、综贸西巷、东升巷、铧头嘴巷。
川陕大道:市中医院住院大楼至美好盖家小区。
万和路、万兴路、祥和街、玉龙街、锦绣街、体育街、状元街。
6


四级秦川大道:河西大桥头至火车站(含站前广场)。
铁中巷:银河半岛至秦川丽都。
庙沟路:巴山名都小区。
川陕大道:除市中医院住院大楼至美好盖家小区外的其他路段。
万达路:川陕大道路口至万达路211号。
临河路(含华福综合市场)、驮山南路、银洞路(含万源大酒店)、涧漕沟路、利民路、菜园街、学堂路。
春坪巷1号至66号、水井巷、田家巷、石板坡巷、王家沟巷、陶家湾巷、陶瓷巷、古马儿巷、张家湾巷、五组巷、就业巷至长征路口、钟家巷子、凉桥巷、碳梁子巷、熊家巷子、岩湾一巷、岩湾二巷。
万白路、驮山北路、东关路等除一级、二级、三级已划定的剩余路段。
4
五级青沟路、庙沟路(巴山名都小区除外)、新村路、茶垭交通型物流中心、古东关物流园区。3
六级太平镇辖区内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以外的其他各街、巷、路、小区等所有应税土地。2.1




四级天然气产业区。4
五级南门路374号至巴山路40号。3
六级巴山路558号至南门路330号,巴山路48号至442号,罗文集散型物流中心。2
八级红胜街2号至154号,南门路278号至312号,南门路6号至红胜街31号,南门路61号至红胜街109号,巴山路70号至老街道红胜街84号。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河口工商所至甩桥(原河口镇卫生院)。2
八级一洞桥至河口工商所(不含)、甩桥(不含)至新修过河大桥、小学幼儿园至小学、河口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商贸街1号至125号,光华路1号至125号,草兴路1号至141号,迎宾路1号至172号。2
八级光华巷1号至65号,迎宾路173号至383号,草兴路142号至222号,万达路1号至50号,便民路1号至15号,兴发路1号至77号,后山巷1号至58号,幸福路1号至96号,新兴路1号至167号,永兴路1号至90号,滚子石巷1号至39号,烟草路1号至216号,育才路1号至211号,草柳路1号至47号,迎宾路384号至636号,草兴路223号至496号、草坝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石窝南街1号至267号。2
七级石窝北街1号至231号,将军路1号至90号,金山路1号至81号,广场路1号至74号。1.5
八级石窝南街268号至566号,石窝北街232号至352号,任家巷1号至55号,小尖山路1号至81号,庄子院路1号至12号,诸市湾路1号至71号,石窝老街1号至111号,迎宾路1号至186号。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五级工农街1号至520号,团结路1号至35号,文化路1号至100号,中国富硒食品(药品)工业园。3
六级万白路1号至498号,体育路1号至143号、白沙镇物流服务站。2
八级曹白路1号至375号,朝阳路1号至331号,沿山路1号至85号,前进路1号至662号,新民街1号至96号,河街1号至77号,殊示街1号至44号,铁铺路1号至33号,马场路1号至74号。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农贸巷1号至130号,福鑫路1号至620号,万福路1号至380号。2
八级枞树梁巷1号至80号,沙滩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天池路(30公里)1号至村校235号,天兴路(30公里)1号至90号,天予路(30公里)1号至30号,八台山旅游用地(风景区除外)。2
八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1


六级龙腾路1号至530号,迎宾路1号至76号,石塘农产品物流园区。2
八级老街1号至220号。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五级立信路、汉渝路、青花工业园。3
六级五一路、沿河路、文化路、青花专业型物流中心。2
八级茶叶路、大湾巷、水洞子路、瓦厂老街、瓦厂路、王家山路。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中街。2
八级新街、教师街、竹峪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后街、通江街、线子街及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迎宾路:工商所至小学门前。2
八级迎宾路:工商所至小学门前其余路段、碧水路、利民路、清河路、清华路、黄钟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长虹路、中甫路、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莲花路37号至184号(大桥头至老政府)。2
八级油坊路10号至206号,莲花路其余路段,大竹镇物流服务站。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五级北街(中学门口至承启路)、承启路、思源路(信用社门口至承启路)、秦巴低碳产业区A区及B区。3
六级平安街、官渡生产资料物流园区。2
八级马升街、北街其余路段。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六级建新街1号至349号,凤凰街1号至260号。2
七级文昌街1号至203号,惠民街1号至56号,建设街1号至237号。1.5
八级新桥街1号至137号,兴盛街1号至226号,田园街1号至296号,菜园街1号至77号,四季街1号至236号,文卫街1号至102号,物流服务站。1
九级规划区内其他地段应税土地。0.6


  备注:新设建制镇税额标准参照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建制镇税额标准执行。


     附件4

                                                                      宣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东乡镇解放中路(北街口至八仙楼)、解放北路、西街、衙墙街、后街、堤坎街、南街、牌立湾、新市街、熊家湾、板桥街。12
二级东乡镇恒升南街、双南巷、新街、皇庙街、上城壕、下城壕、较场街、新桥街、蒲西路、解放中路(盐业公司至北街口)、东街。10
三级东乡镇上河街、下河街。9
四级东乡镇巴人大道(南起宣汉州河大桥北端,北至宣胡路人寿保险公司)、石岭大道(东起穿孔子,西至汉州国际大厦)、琦云东路、琦云西路、琦云北路、琦云南路、西华大道、燕湾街、罗家湾、多宝寺路、北街、学坝街、儒林桥;南坝镇南胜路、兴南路、来龙街、精英街、中心街、田坝街。8
五级东乡镇蘑芋巷、桑树巷、枣林巷、杨家巷、祠堂街、神庙街、巴人大道(南起宣胡路人寿保险公司北至宣胡路县殡仪馆出口)、石坝湾路、石岭大道(东起汉州国际大厦,西至县检察院)、岭南街、鹰嘴梁、鱼禅寺、袋子沟、土地坡、代家湾、张家湾街、鸿缘街、文兴巷、映河街、金川路、太和街、太基坪街、丝绸路、解放中路(东起江口大桥北端,西至盐业公司)、滨河路、恒升院、永安大道;南坝镇圣墩东路、圣墩西路;胡家镇广场南路、广场北路、北龙路、麒龙街、西塔大道;普光镇、土主镇、下八镇;普光工业园(含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南坝工业园、中石化普光天然气净化厂、川东北天然气项目宣汉净化厂、柳池工业园、胡家工业园。6
六级南坝镇索桥街、观音街、校园街、太安路、豆河街、圆丘路、上新街、码头街、沿江路、临滨街、中坝街、纸桥街、梁子街、回龙街、昆甄东路、昆甄中路、昆甄西路、银屏街、沿河街、粮油巷、玉泉街、石盘街、南昆大道、翠屏街、屏山街、星月街、大田街、文华街、陶书北街、谢家巷、沙湾巷、团结街、天缘街、石油巷、明泰街、李家巷、圣鹰路、文化巷、沿江南路、桥南巷、圣墩南路、昆双大道、龙洞街、双碑街、俯江北街、陶瓷街、水井街、沿江北路、罗家巷、金桥街、禹王巷;天生镇峨城南路、峨城中路、峨城北路。5
七级东乡镇半边街、春牛坪路、骑龙路、石湾路、斜石板巷、解放南路、塔沱东路、塔沱西路;柏树镇狮子街、月潭路;芭蕉镇大白街、月田街、石板街;双河镇、土黄镇、樊哙镇、新华镇、黄金镇、大成镇。4
八级毛坝镇、五宝镇、华景镇、清溪镇。3
九级东乡镇倒水沟、项山路、龙家湾、石岭大道(东起县检察院,西至周家桥)及县城其他区域应税土地;南坝镇双柏街、梅子树北街、梅子树南街及其他区域应税土地;天生镇、柏树镇、芭蕉镇、胡家镇其他区域应税土地;峰城镇、塔河镇、茶河镇、君塘镇、红岭镇、厂溪镇、柳池镇、马渡关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2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征收。


  附件5

                                                           大竹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区域土地
等级
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大竹县县城区规划区一级北大街、一环路北段、新华路、新华路东段、一环路西段(除1号至142号外)、东大街。12
二级一环路东段、青年路1号至120号、竹海路西段1号至261号、竹阳南路540号至757号、竹阳北路、双燕路、东大街东段、建设路、同新街。9
三级胜利街、解放街、幸福街、荷花池街、观音阁街、一环路南段、一环路西段1号至142号、竹海路东段、竹海路西段(除1号至261号外)、沙桥路1号至444号、竹阳南路(除540号至757号外)、竹阳东路、竹阳东路东段1号至300号、东湖路、新华路西段、迎宾路、北城大道、体育大道、白塔大道、建设路北段、东湖大道、滨河北路、凤竹路、福康街、福安街、福源街、金穗街、百卉街、金利路、诚信街、玉竹街。6
四级自由街、大众街、和平街、莲印路、学府路、沙桥路(除1号至444号外)、文昌巷、龙头桥巷、滥井坝巷、春草坪巷、紫荆桥巷、工业园区及一级、二级、三级未列举的应税土地。4
大竹县建制镇规划区五级清水镇、庙坝镇、石河镇、清河镇、乌木镇、杨家镇、高穴镇、周家镇、观音镇、石桥铺镇、石子镇、文星镇、中石油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大竹分厂)、达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
六级双拱镇、妈妈镇、团坝镇、欧家镇、柏林镇(含柏林煤矿工矿区)、月华镇、高明镇、童家镇、天成镇、人和镇、二郎镇、张家镇、四合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四川沽竹水泥有限公司。2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进行征收。


     附件6

                                                                 渠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一级渠江镇:八一街、和平街、工农街、胜利街、后溪街、蔡家街、马家巷、志远街、万汇街。12
二级渠江镇:人民街、营渠路(县医院住院部-渠江大桥)、南大街(老车坝至渠江大桥)、宝珠街、永欣街、狮子巷、精品城、万兴广场、春秋路、福盛路、新兴路、蜀通街、乐福街、复兴街、马鞍路、迎宾一号段、祥和路、晴虹街、芳华街、西岩路、西溪街、地旺广场片区、华中片区。

  天星镇:賨人大道(渠江大桥至渠县汽车站)、蒙山路、牛津街、五井路西段、潜江路、宕渠大道、冠子路、文峰大道。
9
三级渠江镇:营渠路(县医院住院部至烟草公司)、环城路、半边街(老车坝至人民市场后门)、通济街、北大街(体育馆至自来水公司)、解放街、南大街(渠江大桥至渠县邮政局)、滨江路、步行街、春风街、桥南街、桥北街、人民市场、四合街、育才路、渠光路。6
四级渠江镇:长德商贸城片区。

  天星镇:渠县汽车站至渠县火车站、渠县工业园集中区。

  三汇镇:大井街、英明街、河街、杂货街。
5
五级有庆镇、涌兴镇、临巴镇(含华电工业区)及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列举的应税土地。3
六级渠县凌强无机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潭镇、中滩镇、三板镇、李渡镇、丰乐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2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进行征收。


  附件7

                                                      开江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区域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县城(新宁镇)辖区税额标准一级淙城街1号至西桥段正街两旁正面门市,新宁路南起新宁路1号北至新转盘正街两旁正面门市,清河广场内商住楼门市及四周正街、新北街两旁正面门市,新宁农贸市场门市及摊位。12
二级东大街东起251号至南街,北街口正街两旁正面门市,西桥至五路口(老转盘)正街两旁正面门市,新安路东起新宁桥、经新转盘西至新开中大门两旁正面门市,新宁路新转盘至双叉河街交汇处民宅(新宁路337号)正街两旁正面门市,清河路口至建设北路口正街两旁正面门市,建设北路、万博商业步街门市,淙桥街、淙城后街两旁正面门市。6
三级一级、二级未列举的路段、街道、巷道两旁门市及其他应税土地。3
任市等建制镇辖区税额标准四级任市镇:农行营业所至达州街路口两旁正街正面门市。
普安镇:东街与南街交叉口至西街与城普大道西交叉口、西街与新北街交叉口至新北街与城普大道交叉口、老十字街口至新街与城普大道交叉口、西街与城普大道西交叉口至城普大道开江界两旁正面门市。
讲治镇:条河街至讲宝街三岔路口两旁正街正面门市、集镇开发区的门市。 永兴镇:永兴粮站出口至永兴中心医院两旁正面门市。
甘棠镇:甘白路口至沿正街至商业街口两旁正面门市。
回龙镇:回龙邮政支局至回天路三岔路口两旁正街正面门市。
天师镇:天师街88号至三角店两旁正街正面门市。
长岭镇:长岭粮站至中心医院两旁正街正面门市。
广福镇:集贸市场沿正街至商业街口两旁正街正面门市。
3
五级四级未列举的路段、街道、巷道两旁门市及其他应税土地;八庙镇、宝石镇、灵岩镇等建制镇应税土地。1
工业
园区
六级普安工业园(集中)区、任市工业园(集中)区、回龙工业园(集中)区及未列举的工业园(集中)区。2



     备注:未在上述列举范围的应税土地,按照相应土地等级确定的税额标准进行征收。


     附件8

                                         达州市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

土地等级适用范围年税额标准(元/平方米)
四级东至达渝高速公路,南至铜钵河,西至州河,北至火烽山、大尖子山范围内土地;秦巴物流园区。6
五级上述列举范围以外的应税土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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