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法治宣传,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对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违反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行政执法2017年重点工作
全市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0件,并在职责内全面调解各类涉农纠纷,不发生上访事件;组织1次2017年全市农资打假启动暨识假变假宣传活动,1次全市一般程序案件交叉评查活动,1次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会,1次监管对象对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评议会,1次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农产品的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以及监督抽检,抽检种子152批次、农药45批次、肥料20批次、农产品125批次;全市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至少5件获省优秀案卷并力争部优;全年所办案件无不合格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部门单位概况
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7人,现有在职职工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82.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2.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万元,项目支出20.5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2.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3万元,占2.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万元,占97.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8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万元,占75.04%;项目支出20.53万元,占24.96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6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64.3万元,占80.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万元,占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占5.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5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涉嫌农产品监管抽查工作工作。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6万元,主要用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万元,主要包括:为职工按比例交纳的住房公积金4.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用于正常运转、完成日常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涉嫌违法农产品监管抽查工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达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为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行政运行(项):指(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基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