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已于12月14日经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达市府函〔2018〕4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