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达州市植检站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植物及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国内调运检疫、市场检疫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贯彻国家、省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农作物检疫性、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实验室检测检验或送检、检疫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2.达州市植保站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综合治理技术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指导工作;承担解决农业生产控害减灾技术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病虫害测报发展规划和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预案并实施;负责开着病虫害信息监测、发布长、中、短期预报;承担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3.达州市农药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农药使用中的有关问题调查和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参与农药生产、销售等方面的监督和农药药害事故查处工作;抓好重大病虫防控示范展示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水平,稳定专业测报队伍,合理组建群测队伍,积极拓展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预警能力和质量。二是强化应急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重大病虫应急防控能力,大力扶持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重大病虫防控示范展示。三是强化集成技术运用,进一步建好绿色防控示范园。四是强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大植物检疫普查和执法力度,强化稻水象甲防控,抓好植物疫情普查阻截工作,加强产地检疫,强化调运检疫,做好市场检疫。五是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六是强化植保植检队伍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植检站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18人,现有在职职工14人,退休职工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植检站收入预算总额为18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5.7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专项支出2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植检站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以及承担植保植检、农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病虫害控制、植物检疫、农药监管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5.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0.2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6万元,占88.0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万元,占1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万元,占3.8 %;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占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款)事业运行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药监管、达州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重大病虫害水稻稻瘟病和稻飞虱应急防控、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阻截、检疫性有害生物稻水象甲阻截防控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无因公出国。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按规定开展的各种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植保、植检、农药监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转移支付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