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场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职责。
  2、承担完善全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农业产业经营的法律法规;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畜牧水产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职责。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市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办理国家、省农业项目申报,市级农业项目审批和立项;负责畜禽屠宰管理;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职责。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和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申报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职责;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质量检测及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
  7、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畜禽疫病防治职责,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对市内、过境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控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或者接受委托承担国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产地调运检疫审批的有关工作,牵头管理涉农外来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职责。
  11、负责制定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研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定、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职责。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职责。
  1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职责。
  15、负责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职责。
  16、负责全市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职责。
  17、负责农产品加工项目规划、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协调
  1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达州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脱贫攻坚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方向,以农产品加工贸易为突破口,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途径,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业新动能拓展,着力把达州建设成为“全国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给基地”、“全国绿色农业融合发展先导示范区”、“秦巴地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和“产业扶贫样板区”。农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粮食总产达293万吨、油料总产达33万吨;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疫情。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
  1.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按照市委“3+6”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和粮食、茶叶等产业专项规划。稳定水稻、马铃薯、油菜等保供给作物播面,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小杂粮。抓好茶叶、蔬菜、柑桔(柠檬)、达州脆李、蚕桑等特色产业带(园)建设。按照“稳猪禽、攻牛羊、兴特色”的思路,抓好生猪产业、肉牛、肉羊产业和特色家禽的发展。全面推进水产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全年新增特色产业面积10万亩,创建部、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8个,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
  2.推进农业接二连三,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强力推进农产品加工贸易。主攻粮油、生猪、肉牛、家禽、茶果蔬等精深加工项目招商,力争今年引进2—3家全国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达州。拓展农产品市场,支持本地农业企业走出去,参与博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推介达州优质农产品。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加快发展都市环带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园、康养以及民宿等乡村旅游。
  3.抓实产业扶贫,助农脱贫奔康。完善产业扶贫方案和推进计划,推进产业成带成片规模化发展。抓好科技服务,继续开展技术人员蹲点服务行动,巩固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抓好农村能源建设扶贫,新建大型沼气工程项目4处、新村集中供气项目12处/1037户,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增收。
  4.牢守安全底线,构筑农业安全屏障。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启动宣汉县、渠县、大竹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年内完成市级监管平台建设。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市级重点开展例行抽检、专项抽检;县级重点开展监督抽检,覆盖域内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瘦肉精”年监测10万头份以上,产地检疫面、屠宰检疫率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面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群体强制免疫密度达95%以上、抗体监测合格率达70%以上。
  5.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综合产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4万亩。新建2600公里农机化生产道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合作社机械化作业面积增长率达到7%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1%以上。抓好机电提灌站建设,新建和改造提灌站100座(其中新建太阳能提灌站3座),新增机电提灌设备1100台套7700千瓦,提水保灌面积125万亩。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全市规划发展种子(种苗)基地面积12万亩。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力争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管理平台、农情调度、农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
  6.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全力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抓好耕地重金属污染的修复治理。推广应用农业植保新技术,强化植物检疫防控,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统防统治率达32%以上。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推进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启动农作物秸秆及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整县推进试点。
  7.激发动能活力,持续深化农业改革。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推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发展种养殖专业大户300家,农民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100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4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2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1万元,项目支出401.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14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6万元,占10.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5.9万元,占89.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1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1万元,占64.81%;项目支出401.8万元,占35.1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1.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4.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6.88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4万元,占84.2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万元,占7.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万元,占3.6 %;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占4.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4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招商引资、农业执法工作、农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1.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业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9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执法、产业扶贫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OA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药、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级别养老保险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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