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环境监测站是公益性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政府提供全市环境质量数据、重大环境决策技术支持;向社会公众发布空气、水质等环境质量信息及预测预报信息;为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各类环境监测服务;负责指导全市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工作,协调组织全市范围内的例行和专项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建设和运行全市空气、水质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负责组织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环境监测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数68人,现实有在编在岗63人,其中副高级工程师12人,中级工程师26人,助理工程师23人,试用期2人,退休人员1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环境监测站收入预算总额为2139.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80.6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39.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6万元,项目支出1463.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空气、水、土壤环境监测及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环境监测站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支出1962.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监测信息专项工作、监测分析测试专项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检查工作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4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环境监测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7年市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1万元。
(二)2017年,市环境监测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1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室设备采购。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