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工作;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初审;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的采编和对外发布;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受理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投诉;办理市长热线(信箱)工作;编辑管理政府门户网站;编辑出版《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完成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做好《在线访谈》工作。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同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汇报、衔接,全力保障市政府领导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有关事宜。
  2、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民生工程、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办事服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3、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确保网站功能更加完善,网站栏目更加清晰,信息分类更加合理,界面内容更加丰富易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达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和免费赠阅工作,同时加大向基层的免费赠送力度。开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我中心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对市政府办公室提起的依申请公开。编印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手册,向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免费发放。
  4、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专注的政府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政策解读的公开,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改革举措。
  5、继续推进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的督促检查,着力解决政府网站“四不”等问题,切实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不断完善网站建设,丰富网站内容,提升网站质量。
  6、加强市长热线(信箱)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做好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的市民来电、来信受理工作,加强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和涉及民生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不定期到现场暗访核实办理情况,确保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能够真正得到及时落实和解决。
  7、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参加省上举办的政务公开与新媒体应用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普查、市长热线(信箱)办理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办理水平。
  8、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强对乡镇政务公开栏建设的暗访检查。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管理岗位12人,工勤岗位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1.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3.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1.6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9.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0万元,项目支出65.9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0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0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0万元,占67.31%;项目支出65.90万元,占32.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6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6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3.6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90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单位新调入人员的工资薪酬等方面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0万元,占84.30%;医疗卫生支出5.10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9.50万元,占4.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0万元,占8.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1)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109.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工作运转。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61.3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长热线和市长、副市长信箱及服务器费用、达州公报及省政府公报达州工作站业务费、网站运行及维护费、在线访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我市新农村综合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费用、印制便民手册、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9.5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10万元、津贴补贴1.20万元、绩效工资33.5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0万元、住房公积金9.50万元。

公用经费18.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0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培训费0.6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0.80万元、福利费1.3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其他交通费9.6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未安排出国(境)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事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小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洗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普查、市长热线(信箱)督查暗访、政府公报发行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达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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