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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9-06 00:00:00 字体: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要求,在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达州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此目录上,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对社会公布。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协会开展中介服务标准化工作,制定服务指南,健全相关制度,促进我市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达州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

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服项目名称审批
部门
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服务
时限
备注
大项名称小项名称
1近3个月5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粮食收购许可证》新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银行双方协商约定不收费
《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设立实施中等教育的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筹备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市教
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筹备后正式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直接正式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审批
3设立实施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审批市教
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4申请中等学校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市级事项,中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市教
育局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双方协商约定 
5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市民
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6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市民
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7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市民
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8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市民
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9拟申请司法鉴定项目的能力验证证书(CNAS证书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市司
法局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新增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执业类别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延续登记
10拟申请执业司法鉴定项目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行业执业资质证书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市司
法局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颁发拟申请执业司法鉴定项目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行业执业资质证书部门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司法鉴定人新增执业类别
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
11拟申请律师执业律师协会实习考核、鉴定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行许可市司
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1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执业经历、年限证明公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市司
法局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8号)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或公证机构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13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公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川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市司
法局
《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28号)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或公证机构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14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身份证明公证、台湾出具的证明材料公证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台湾居民申请在川从事律师职业许可市司
法局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15号)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15拟设律师事务所资金、资产证明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市司
法局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3号)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律师事务所设立资产变更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资产变更
16拟设司法鉴定机构资金证明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市司
法局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初审
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延续登记
17资产来源、资金数额不少于30万,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及载明产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十二条(三)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法人(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
18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19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一项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
2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1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2建设项目设计 方案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3土地价值评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24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设计说明书、概算书等)、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专项论证的建设工程,需提交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论证)意见。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

2.《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川建发[2011]34号)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5排水户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26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市交通运输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7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28涉路施工活动安全性评价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跨越、穿越普通公路及在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普通公路桥梁、普通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28涉路施工活动安全性评价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占用、挖掘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29竣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检测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普通公路建设及专项工程(含养护类桥隧大修、改建(重建))竣工验收审批市交通运输局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30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市交通运输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
具有公路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等相关资质,且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
31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运营证核发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市交通运输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8号修正)第八条、第二十二条

2.《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第二十条
具有资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
3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市水
务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33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市水
务局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34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取水许可取水许可新申办审批市水
务局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无资质要求双方协商约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3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申办审批或申报变更审批市水
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

3.《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
无资质要求双方协商约定
3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市水
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无资质要求双方协商约定
37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38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的设计报告和设计图册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市农业农村局《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39资质单位水质检验报告复印件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市农业农村局《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第46号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0亲本证明复印件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市农业农村局《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第46号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1需要实验室检测的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市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2需要实验室检测的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市农业农村局《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3出具投资者具备投资能力证明(包括企业验资报告或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股东验资报告,股东财务审计报表,股东审计报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市商
务局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协商约定 
44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需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市商
务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14号)公证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45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设计方案编制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市文化体育旅游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6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编制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市文化体育旅游局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47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市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4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市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49年度内放射诊疗场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校验市卫生健康委《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5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市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5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市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52年度水质检测合

格报告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延续市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53年度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有效期内检测报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新办、延续市卫生健康委《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双方协商约定 
54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市卫生健康委《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55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核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核发市应急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0号)安全培训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56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57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市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市级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1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58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条件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条件安全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5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59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应急管理局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60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6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6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含设计修改)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含设计修改)市应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63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市级范围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市级范围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市应急管理局《危险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64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市级新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市级新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65号)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6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市林
业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无资质要求双方协商约定 
66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使用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1.4
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且检测能力满足相关检测项目的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锅炉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客运索道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67试制产品检验报告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核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认可的检验机构,且检测能力满足相关检测项目的机构。双方协商约定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产品类别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工艺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
68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告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市人
防办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地质勘察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69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具有乙类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70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市人
防办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具有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71人防工程质量评估和竣工验收报告、面积测绘报告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市人
防办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2003〕)18号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防护设备供应单位和检测单位、房屋面积测绘单位双方协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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