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电视台基本职能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按行业管理要求,办好相应频道(频率)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视率等相关工作。
(二)电视台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方面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宣传;二是按照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台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三是贯彻执行广播电视行业法规,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设备设施安全防范,完整传输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负责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播出;四是依照政府授权,管理和经营全台所属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五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为中共达州市委主管、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代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广播电视台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收支总预算3670.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收入预算3670.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64.42万元,占2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8万元,占12.7%;事业收入450万元,占1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00万元,占51.8%;其他收入90万元,占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支出预算36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1万元,占71%;项目支出869.72万元,占23.7%;成本费用68万元,占1.9%;经营支出125.4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30.2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4.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0.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8.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7.8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3.6万元,占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2017年预算数为32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及其他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达州市广播电视台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采编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指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款):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