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拟订地方性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对退役军人、公务员、人民警察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患矽肺病人员资格审查上报及补助工作,调研、处理复员退伍军人问题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协调、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指导全市军供站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公务人员因工伤亡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市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储备、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七)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开展地名信息服务。
(八)拟订殡葬、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政策的实施,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管理、检查全市福利企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指导孤残儿童、城镇“三无”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达州市民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民间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优抚安置科、双拥综合科、救灾科(达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救助科、政权区划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人事教育科(社会工作科)、监察科(信访科)。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计划:
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民生民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大力弘扬以“做亲善之事、当爱心天使、洒人间真情”为核心的民政精神,聚焦“创新攻坚、争创一流”总体目标,按照“重点工作要突破、常规工作要做实、基础工作要抓牢”的思路,扎实开展民政项目建设年、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年、社会救助规范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年、基层民主自治实践深化年“八个年”活动,加快推进民生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法治民政、文化民政 “五个民政”建设,奋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的重点是:抓好民政项目建设和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两个攻坚”;深化行政区划调整、村(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三项改革”;办好社会救助兜底、养老服务、防灾减灾、涉军服务和留守儿童关爱“五件大事”。加快发展老龄福利慈善事业,加强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决策执行力,创新民政宣传形式,加强信访维稳安全管理,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能力,加强政务服务和财务统计管理和全面从严治党。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民政局系市政府组成部门,现有在职职工35人(含两名硕士人才),离休干部2人,退休职工4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24.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6.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4.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00万元,项目支出491.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民政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以及全国双拥模范城巩固提高、低收入家庭认定系统建设和双拥工作等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6.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减少预算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救灾、双拥、区划调整、地名调查、退伍士兵安置等工作公务接待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60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政查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和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