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中心职能简介
达州市广电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通川区乡镇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拟订乡镇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和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监管乡镇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二) 中心重点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完成2500套地面无线数字电视惠民工程建设;完成70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惠民工程的建设;对已建340个自然村有线电视惠民工程的维护;对已建15210套直播卫星惠民工程的维护;对已建34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惠民工程的维护。
( 三 ) 人员情况
3、达州市广电公共服务中心是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49人,现有在职职工49人,退休职工2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3.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6万元,项目支出46.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达州市广电公共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1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9万元,占93%;上年结转收入34.97万元,占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厅2017年支出预算5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6万元,占91%;项目支出46.27万元,占9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3.8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9万元、上年结转34.9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8.9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事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6.8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37.3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款)广播(项):2017年预算数为356.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院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