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竹阳街道等34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竹府〔2019〕8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并报省政府批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州市调整通川区等5县(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莲印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阳街道管辖,竹阳街道办事处驻解放街50号。
二、撤销竹北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塔街道管辖,白塔街道办事处驻竹海路西段531号。
三、撤销城西乡、黄家乡和中华乡,设立中华镇,以原城西乡、原黄家乡和原中华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中华镇的行政区域,中华镇人民政府驻新拱桥街117号。
四、撤销人和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杨家镇管辖,杨家镇人民政府驻文明街1号。
五、撤销柏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清河镇管辖,清河镇人民政府驻将军街39-1号。
六、撤销双拱镇、二郎镇、李家乡和蒲包乡,将原双拱镇、原二郎镇、原李家乡和原蒲包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河镇管辖,石河镇人民政府驻正通街458号。
七、撤销新生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石桥铺镇管辖,石桥铺镇人民政府驻镇江路108号。
八、撤销白坝镇、双溪乡,将原白坝镇和原双溪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观音镇管辖,观音镇人民政府驻观音桥街97号。
九、撤销中和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周家镇管辖,周家镇人民政府驻华西街115号。
十、撤销张家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四合镇管辖,四合镇人民政府驻白鹤街73号。
十一、撤销神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星镇管辖,文星镇人民政府驻桂林路206号。
十二、撤销金鸡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妈妈镇管辖,妈妈镇人民政府驻祠堂街26号。
十三、撤销牌坊乡、姚市乡,将原牌坊乡和原姚市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庙坝镇管辖,庙坝镇人民政府驻福城北路72号。
十四、撤销黄滩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川主乡管辖,川主乡人民政府驻兴川街99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要坚持顺向优化乡镇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