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单位职能职责为:主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本级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负责航电开发及营运管理;负责已建成市管重点公路项目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城公路和铁山隧道、铁山隧道至罗浮阳光段道路);作为市本级交通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市管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环城公路和铁山隧道、铁山隧道至罗浮阳光段道路管理及养护;

(二)建设肖公庙、徐家坝公交首末站;

(三)完成达宣、达开快速通道等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对万源市庙垭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五)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等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共35人,现有在编制职工94人,退休职工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4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21.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06万元,项目支出412.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管重点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行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交通运输支出101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环城公路和铁山隧道、铁山隧道至罗浮阳光段道路管理及养护;建设肖公庙、徐家坝公交首末站;完成达宣、达开快速通道等市本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万源市庙垭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等其他工作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85.7万元。

主要原因:当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开展日常工作差旅费等支出有所增加。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完成本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隧道维护洒水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医疗保障:反应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2)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公路水路运输: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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