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土地征收、储备及土地利用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达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报批前期工作及批后入库储备。

3、负责按照规定对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组织收购储备土地的价格测算、成本核算和平衡工作。

4、负责根据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为增强市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服务。

5、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承担项目的招投标、质量监督和费用结算等工作,使前期开发后的储备土地具备供应条件。

6、负责编制储备土地运行方案,组织储备土地预出让工作。承担推动土地出让计划实施、项目咨询、土地出让推介、现场踏勘、标的物交验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7、负责储备土地的保护、管理和临时利用工作。

8、负责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配合,管理、运作好土地储备资金。

9、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预决算执行,规范使用土地储备资金,提高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益。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编制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方案;二是完成年度市本级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征,做好该项后续工作的部门内部移交事项;三是按市本级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对规划调整、企业改制、退城进园、低效利用等国有土地依法实施收回收购;四是以政府债券置换偿还县域城镇经济建设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余额,并对贷款抵押地块解除抵押;五是完成莲花湖片区土地前期开发项目竣工的市政道路及安置房的移交工作,并结算该项目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六是按要求及规定时限对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及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进行公开;七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及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八是对已完成补偿和拆迁的土地实施开发整理及看护工作;九是开展拟供土地前期调查和土地推介运营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直属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单位编制数34人,现在岗在编28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339.3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39.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4.32万元,占1.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5万元,占80.3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2.5万元,占18.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3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2万元,占80.7%;项目支出65.5万元,占19.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3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7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1万元,占13.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万元,占4.2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3万元,占74.5%;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占7.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03万元,主要用于:本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机构日常运行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出让及土地推介运营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土地收购储备的报征、前期调查、测绘评估,土地前期开发及土地推介运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出让、办公设施购置、驻村扶贫等专用项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达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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