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出版物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3.依法查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全市范围内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
4.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法治宣传教育和全市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5.督察、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以及重大执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市“扫黄打非”工作。
8.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根据省文化厅要求,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考核大纲》建设示范。着力开展以案代训等活动,突出执法技能、文书制作以及盗版图书识别、文物鉴定、网络侵权等“软肋”的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
2、继续抓好“经常性执法办案”工作。广泛拓展案源,在网络侵权、文物和艺术考级案件等方面切实提高破大案要案能力。深入开展“清源”“净网”“护苗”“秋风”“固边”等“五大专项”行动。
3、按照《四川省文化厅关于开展文化市场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探索文化市场执法方式转变,推进全市文化市场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单位编制18人,现有在职职工15人,退休职工1人,遗属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220.1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0.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8.20万元,占90%;上年结转收入21.95万元,占1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22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0万元,占76%;项目支出53.45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1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2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5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为198.2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3.6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中文化市场管理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7.70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0万元,占4.5%;住房保障支出11.70万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57.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市文化文物市场执法及交流学习和培训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执法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