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心职能简介
1、研究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
2、负责市本级各类建设用地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统一征用、报批工作。
3、牵头研究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下达通川区政府实施。
4、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法规咨询、业务指导。
5、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6、组织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评价,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7、负责全市、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投资决算审核工作。
8、负责市本级投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及通川区辖区内国家和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工作。
9、负责对县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项目规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及成果的备案管理工作。
10、土地整治项目的入库、立项技术性审查。
11、承担建设项目用地评价工作。
12、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信息咨询、技术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1、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2、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包括西南职教园区、凤凰山隧道、金南大桥等30多个项目。
3、强化对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4、做好土地整治相关工作,如基本农田划定、水毁复垦项目验收、入库、完成2017年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及审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征地事务中心系达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事业编制50人,现有正式职工5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16038.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603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62.36万元,占 96.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6万元,占3.59 %。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1603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59万元,占3.35 %;项目支出 15502.37万元,占96.6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6038.9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5328.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未执行完成的征地拆迁、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结转至本年继续执行,相应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462.36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6.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8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中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5.6万元,占75.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万元,占12.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元,占4.04%;住房保障支出43.1万元,占7.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安置房产权证书办理、信访维稳工作及土地征收前期调查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01.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需求减少。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土地整理支出等工作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5%。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 辆,其中:中型轿车2辆、越野车2 辆。主要原因是预算减少。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活动和征地拆迁等工作、土地整理工作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2、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十、名称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指其他 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