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文化艺术中心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达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基本职能有:贯彻文艺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繁荣和发展文艺事业作为首要任务;抓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力争多出精品力作,活跃城乡舞台艺术;组织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重大艺术项目;参与省级、国家级重大调演比赛活动;开展艺术研究、艺术培训和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市场经营服务,争创两个效益等相关工作。
(二)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凝心聚力,不断开拓,为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文化强市,夯实理论思想基础,激发精神动力和艺术活力,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多作贡献。
2.以“人民为中心”为创作指引,积极组织骨干力量下基层采风,体验生活,努力创作排练具有时代精神、巴山风采、独具特色的艺术作品参加四川省第十六届小戏小品比赛。并力争创作排练一部大型戏剧节目以落实市政府出台的振兴戏剧艺术的意见。继续新创作具有话剧、川剧、声乐、器乐、杂技等各类艺术剧节目,完成好文化惠民工作任务。
3.加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恳请上级组织配齐配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党员职工为奋力实现市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奋力开拓,为区域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4.深化文艺体制改革,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实行人员分流,激活艺术创造活力,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目标目标,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上下功夫,为文化强市提供艺术人才和作品支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文化艺术中心系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现有编制125人,实有在职职工125人,退休职工147人,遗属1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文化艺术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1489.3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489.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4万元,占0.3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90万元,占99.7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148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40万元,占99 %;项目支出14.90万元,占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9.3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4.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3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90万元,占7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0万元,占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0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114.70万元,占7.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5.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6.5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2.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4.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4.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邀请专家打造剧节目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演员演出乘用车1辆,流动舞台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文化体制改革时2台车已转给公司使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化艺术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文化艺术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文化艺术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