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主要负责达州市辖区内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稽查工作。
受理并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指导和监督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等相关工作的单位。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提高素质,加强稽查队伍能力建设。二是拓展思路,建立健全全市稽查科学合理新机制。三是明确稽查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四是注重检查指导,推动落实工作。五是强化稽查办案抽验工作。六是加强“12331”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二、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性质: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为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管理的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人员情况: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编制为25名,领导职数为1正2副。目前实有人员16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356.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收入预算356.5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78.6万元,占 22.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9 万元,占77.95 %。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支出预算356.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万元,占45.33%;项目支出194.9 万元,占 54.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6.50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8.6万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7.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主要是2017年调走三人,减少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万元,占90.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万元,占6.29 %;住房保障支出11.2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81.4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安全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计划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暗访、抽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执法办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本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指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项):指本单位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本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