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基本职能是负责对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监管。对被强制监管的精神病人的医疗服务牵头、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承担康复治疗。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进一步探索、研究强制医疗所的规范化管理及制度建设;完善强制医疗规章制度,并落实;开展强医人员康复治疗,抓好所内设施、装备建设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强制医疗工作保障机制;确保被强医人员生活及治疗等后勤保障制度的落实。掌握强医所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强制医疗人员日常生活卫生管理,管好用好中央、省、市财政补助专款;抓好强制医疗所民警队伍建设。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隶属于达州市公安局的下属部门,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职工人数8人(人员经费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帐户核算),聘用辅(协)警及临聘人员2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是新增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全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3.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3.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预算中。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聘用辅(协)警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管理创新、社会安全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在达州市公安局监管中预算中。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聘用辅(协)警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拘押收教场所支出43.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聘用辅(协)警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的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未预算“三公”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未预算政府采购。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代收的扩权县女生在押人员给养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608):指财政委托业务支出,系财政委派会计人员经费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2040217):指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系保障该部门聘用辅(协)警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管理创新、社会安全等相关工作的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系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指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系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8.强制医疗:指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依法进行强制监管。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