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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代建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03-31 00:00:00 字体: [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责:根据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授权,制订我市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运行程序;接受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的委派,对我市的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进行具体实施和建设管理。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继续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12335”总体战略布局的要求,在住建局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做到项目建设与队伍建设两不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1)不断加强代建队伍建设。

(2)切实加强组织统筹。

(3)从严抓好廉政建设。

(4)加强工作汇报。

二、部门单位概况
      我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核定收支、定额补助事业单位,归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24名,领导职数1正(享受副县级工资和福利待遇)2副(享受副科级工资和福利待遇)。中心现有职工1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代建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代建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04.8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代建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04.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25 万元,占6.4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0 万元,占 93.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代建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04.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 万元,占 85%;项目支出30.65 万元,占 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代建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85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6 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 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59.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代建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91.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6.20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工程建设管理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46.7万元,占 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 万元,占 11.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7.6万元,占 3.71%;住房保障支出 14万元,占15.3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46.7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3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 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代建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代建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 辆,其中: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 万元,用于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中心代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代建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 因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银行利息收入。

3. 城乡社区支出(类)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市代建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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