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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31 00:00:00 字体: [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研究中共党史和中共达州历史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市委主管党史工作业务的工作机构。

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拟定全市党史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研究中共达州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编写中共达州地方史,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坚持广泛征集、重点抢救、系统整理的原则,认真搞好征集、整理、编纂全市重要党史资料工作。

推动党史成果转化,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做好党史专题研究工作;组织党史工作经验交流;负责全市党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委党史部门的业务工作和达州市中共党史学会的工作。

完成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工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好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

1、学习贯彻和研究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2、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不断用党史工作新理论新要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认真学习市委第四届一、二次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会议精神与党史宣教紧密结合志来,为全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大总体战略工程”、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小康营造良好氛围。

4、召开全市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党史研究室主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党史工作目标任务。

(二)征编党史资料,夯实研究基础

1、征编2017年度中共达州历史大事记。

2、征集达州籍领导干部个人资料或回忆录。

3、征集改革开放以来达州重大党史事件专题资料。

4、征集《中共达州历史》(第三卷)资料。

5、征集《中共达州市委执政实录(2016年)》资料。

(三)着力正史编写,推出精品力作

1、编撰出版《中国共产党达州历史(第三卷)》。

2、编撰印刷《三线建设在四川·达州卷》。

3、出版《中共达州市委执政实录(2016年)》。

4、编印《抗战时期达州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专题资料。

5、出版《李香山传》。

6、完成《达州革命史人物大典》编撰。

(四)加强党史宣教,突出地域特色

1、编印《党建与党史》内刊,及时反映党史和党建研究新动态和新成果。

2、编印《党史工作简讯》,及时传达贯彻党史工作要求、反映各地党史工作动态。

3、办好“达州党史”微信平台,普及党史知识并及时传递党史党建新理论、新观念、新成果。

4、切实做好党史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进乡村等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史经常性宣教工作。

(五)抓好活动纪念,促进学术交流

1、积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学术团体、高校等举办的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红军入川85周年、王维舟同志诞辰130周年、徐彦刚烈士诞辰110周年等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

2、积极参与高校举办其他重要学术研讨或交流活动。

(六)深化课题研究,做好资政服务

1、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川陕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达州党建和组织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写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资政报告,使党史资政工作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全局工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资政服务。

2、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达州市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协助做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的教材资源库和党史课件建设等工作。

3、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革命遗址遗迹和红色纪念场馆的保护利用,推动红色旅游健康发展。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党史人物纪念活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示爱国主义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

4、参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引领工作,加强党史知识普及和党的理想信念、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

(七)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效率

1、督促各县、市、区党史部门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党史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县、区党史部门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协调解决基层党史部门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2、加强对市中共党史学会、市川陕革命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的指导,促进党史部门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促进川陕苏区历史的研究,共同推进党史学科的繁荣和发展。

(八)强化自身建设,完成目标任务

1、完善党史工作联络制度和党史部门行政管理制度,促进机关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2、有计划地组织党史工作者参加全省党史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党史工作队伍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水平。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4、强化对扶贫村的帮扶,切实抓好精准脱贫工作。

5、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综合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6、做好本单位政工、人事、工资、财务、医保、保密、卫生、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7、做好市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是市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总编制8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38.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8.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万元,专项支出51.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公车改革后增加车贴,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的事务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达州市党史工作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的经费支出。

2017年中共达州市委党史研究室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编撰、出版印刷2017年度中共达州历史大事记、征集达州籍领导干部个人资料或回忆录、征集改革开放以来达州重大党史事件专题资料、征集《中共达州历史》(第三卷)资料、征集《中共达州市委执政实录(2016年)》资料;编撰出版《中国共产党达州历史(第三卷)》、编撰印刷《三线建设在四川·达州卷》、出版《中共达州市委执政实录(2016年)》、编印《抗战时期达州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专题资料、出版《李香山传》、完成《达州革命史人物大典》编撰;编印《党建与党史》内刊、编印《党史工作简讯》、运营“达州党史”微信平台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无公车运行维护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室一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目前公务接待情况变化不大。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省委党史研究室到达州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计划1.5万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100%。

单位原有公务用车1辆,去年公车改革已被调剂。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室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室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电费、水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室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我室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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