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行使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二是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进行规划和管理;三是参与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市委和市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四是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响应对策,开展各项活动;五是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六是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七是参与制定全市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市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八是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团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12335”总体要求,坚持团市委“11336”工作格局,着力改革攻坚,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聚力青年创新创业,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以团中央团省委改革方案为统揽,深入推进共青团深化改革。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从而拉开了全国共青团深化改革的序幕。近日,省委办公厅又印发了《共青团四川省委改革方案》,为全省共青团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一要大力推进团市委机关改革。为了适应城乡统筹发展、重心下沉基层、青年社会组织迅猛发展的需要,团市委将积极向市委汇报争取对机关各部室进行调整、优化,并将按照“专、挂、兼”要求充实工作力量。同时,稳步推进市青联和少先队的改革工作。二要推动重点领域团的改革工作。强化学校共青团的源头性作用,推动全市中学共青团改革工作。深化企业团的改革工作,建立一批企业(系统)直属团(工)委,大力加强新型领域团的建设。三要统筹推进市、县共青团改革。团市委将参照团中央和团省委改革方案,统筹市、县两级共青团改革。市、县团委领导班子专职成员应保持年龄梯次结构,增加挂、兼职班子成员。在确保编制不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着重充实任务繁重、力量薄弱的县级团委基本工作力量。全市共青团改革方案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印发。同时,将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对各县(市、区)共青团改革进行指导和督导,协调推进全市共青团改革工作。
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统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深化“网上共青团”建设,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自信”。一要大力开展正面教育引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开展“喜迎十九大·坚定跟党走”、“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纪念建团95周年和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二要大力加强网络舆论引导。适应当代青年信息接收方式、思想表达方式的变化特点,全力推动青年思想引导从“内容供应”向“产品供应”转换。大力加强工作队伍和舆情应对建设,提高网络舆论监控、研判和应对处理能力。三要不断深化“青年之声”工作。以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为根本出发点,着力推进“青年之声”与团的重点工作融合、“青年之声”与“青年之家”融合、团内团外融合、机关和基层融合等“四个融合”,有效提升“青年之声”影响力。
三是以助力幸福美丽达州建设为中心,切实服务党政重点工作。市第四次党代会上确定了建设幸福美丽达州的宏伟蓝图,为全市广大青年施展才华、建功立业提供了广阔舞台。一要深化“脱贫攻坚战·青年冲在前”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围绕脱贫攻坚总体要求,积极发挥共青团的组织动员作用,大力实施结对帮扶、创业帮扶、留守学生(儿童)关爱、志愿帮扶等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重点开展好“童伴计划”、“爱心圆梦·希望永恒”、“精准脱贫·暖冬行动”、“守护明天·益起来”、“志愿达州·微笑接力”等公益行动。借助“网上共青团”平台的宣传推动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强化社会扶贫,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在助力脱贫攻坚中充分体现青春担当。同时,建立协作督导机制、精准调度机制、资源统筹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向今年即将脱贫摘帽的通川区加大倾斜力度,抓好渠县岩峰镇回龙村的定点帮扶,确保帮扶资金和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增强造血功能。二要深化“青创业·团服务”青年创新创业行动。举办好第四届“创青春”达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力争通过大赛孵化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用好用活450万SYE创业扶持资金,重点扶持一批脱贫攻坚特色产业、农村电商、绿色环保优质项目,用小资金撬动大效应。建立并完善SYE创业导师招募、履职、培训、考核等制度,有效促进导师库的作用发挥。推行“园区+俱乐部+基地”模式,巩固“1+2+7+N”格局,今年在全市打造1个市级青年创新创业孵化中心,打造1条“青创街”,建成20个返乡下乡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创新创业青年提供项目孵化、政策咨询、培训指导、展示交流等服务,并做好走进高校园区推介会。扎实做好全国、省青企协走进达州和达州青企协走进县(市、区)活动,加强企地合作,实现企地共赢。三要深化“文明达城·青春同行”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持续开展“让我们的举止更文明”、“让我们的孩子更健康”、“让我们的环境更低碳”、“让我们的社会更有爱”、“让我们的服务更有范”五大志愿服务项目。扎实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五治”工程我们在行动、“保护母亲河”植树活动、“幸福达州·青春同行”单身青年联谊活动、第二届达州市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优秀公益项目评选活动,并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导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用有力的工作积极回应党政要求和青少年需求。
四是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团为契机,着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深入推进从严治团工作。一要大力加强共青团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是共青团必须始终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要把机关党建摆在各项工作的基础性位置,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以党建创新成效保障和推动团的改革发展。二要着力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在巩固传统领域团建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区域化团建工作,大力开展农村、非公经济组织、青年社会组织和互联网行业团建工作。推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和各领域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做好团费收缴、团情统计、团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推进“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确保全市年底前所有街道和50%的乡镇建设1个以上“青年之家”。三要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严格发展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培养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合理控制团员规模,加强初中团队衔接,严控初中、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例。年底前,确保初中毕业班团学比例降至30%,全体专兼职团干部和90%以上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同时积极动员广大团员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四要大力加强团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团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三严三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市委十一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以迎接市第四次团代会和市第二届青年联合会胜利召开为契机,大力加强团干部的各项培训工作。贯彻落实“8+4”“4+1”“1+100”等制度,推动团干部到基层一线学习锻炼、直接联系普通青年,努力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
二、部门单位概况
团市委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组织,现在职人员共9人,其中6名行政编,2名事业编,1名工勤编。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团市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达州团市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350.7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7年收入预算350.7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21万元,占5.1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50万元,占94.81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市委2017年支出预算35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50万元,占33.50%;项目支出233.21万元,占66.5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0.7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5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群团事务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50万元,占91.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 万元,占4.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 8.4万元,占2.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9.20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04.30万元,主要用于:专门性团委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6。60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8.4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市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有车辆2辆,目前只保留应急车辆一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用于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共青团事务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团市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达州团市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6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社会服务、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达州市团委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达州市团委项目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用于达州市第二次少代会会议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主要用于新农村文艺演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