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1〕59号)文件精神,我办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驻达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地方国资金融机构、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及金融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推荐、任用工作;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市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制定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和资产重组;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政府金融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达市编委发〔2014〕13号)文件精神,增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民间投融资理财中介的行业管理职能。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第四次党代会、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抓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落地为主线,围绕加快建设秦巴地区区域金融中心,做大做强做活做健康金融产业,强化金融工作统筹和金融与财税、金融与国资、金融与产业三个结合,优化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和效率,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业新格局,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建设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两个定位。
实现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新增社会融资250亿元以上,其中:信贷融资增长150亿元,直接融资100亿元;保费收入80亿元以上,为全市“12335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确保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加快企业上市培育,提升企业质量;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体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工作目标。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达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处非办),达州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简称合作办),达州市企业上市工作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上市办)设在我办。
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10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政府雇员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67.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7.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66.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3.9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公车改革后增加车贴,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的事务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承担地方金融发展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处非办工作、搭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工作、指导企业上市培训资本市场工作、引进异地金融机构来达设立分支机构事宜、深化金融改革及政府雇员等方面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其他金融发展支出5.8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部门职能开展金融监管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8万元。
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指导企业上市培训资本市场工作、引进异地金融机构来达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电费、水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我办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基本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其他金融发展支出:指为完成年度金融工作任务和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