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承担研究建立达州市最高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周期检定、测试、校准工作;对涉及安全和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纤维产品、商品净含量、商品过度包装等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安全风险监测及风险研究,承办达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计量质量检验测试工作。

2.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7年,中心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开展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加气机、高速公路动态汽车衡、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大衡器、水电气民用三表等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强制周期检定;二是开展压力表、报警器等安全计量器具强制周期检定;三是开展X光机、B超级、CT机、心电图机等医疗卫生计量器具强制周期检定;四是开展验光机、焦度计、眼镜镜片等民生计量器具强制周期检定;五是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省级、市级定期监督检验;六是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的风险监测;七是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及过度包装检测;八是开展纤维及其制品国家公检;九是筹建省级玄武岩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十是完成国家天然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验收。

二、部门单位概况

中心是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55人,现有在编职工46人,退休职工18人,聘用职工40人,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中心建立有86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可开展的计量检测项目164项,质检认证参数1600多个。中心是四川省8个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之一,是天然气及盐卤化工重点实验室。依托本中心为母体建立了国家天然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四川省苎麻中心、四川省城市能源计量中心。

我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系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864.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36.9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7.3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86.00万元,增长11.60%,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各项支出中有所增加。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4.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2.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0万元,项目支出415.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部门职能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筹建省级玄武岩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国家天然气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验收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9.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重点工业产品省级、市级定期监督检验,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测及过度包装检测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3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重点工业产品省级、市级定期监督检验,开展纤维及其制品国家公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因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达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和办公设备购置。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等。

5.医疗卫生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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