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按照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求、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硬件和软件的规划、审核、建设、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全市“金保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3.负责全市社会保障卡的系统规划和建设、制卡、发(换)卡、卡应用管理等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的管理和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公大厅建设和运行维护。

6.负责开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和门户网站建设等。

7.负责社会保险业务、财务数据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等相关工作的单位。
  (二)单位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系统建设方案设计、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二是社保卡发放。三是开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四是对全市公有制企业人才的统计。
  二、预算单位构成
  2015年10月,经中共达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将市机保局更名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10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1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7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万元,占56.18 %;项目支出45万元,占43.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7万元,此单位从2017年开始进行财务独立核算,也是首次参加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万元,占93.0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占2.43 %;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占4.4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87.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 单位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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