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按照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达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达市委〔2002〕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建立的审查、报批和参与机关党委书记的考核、报比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党总支、支部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5.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议)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意见)。
6.指导市直机关部门中心组学习;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市直机关在职县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
7.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批市直部门机关发展的新党员。
8.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老龄工作,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机关其他各项工作。
9.领导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10.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筑牢基层组织堡垒,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五是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全力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六是加强群团组织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干事氛围,七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直机关工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现有编制14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人数15人,退休人数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直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直工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58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直工委2017年收入预算58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9.5 万元,占5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 万元,占46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直工委2017年支出预算5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 万元,占32 %;项目支出402.1万元,占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6 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3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驻村帮扶工作的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7万元,占9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 万元,占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 万元,占1 %;住房保障支出13.3 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工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02.1 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工委机关党建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2.5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工委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3.3 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工委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 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根据车辆改革,减少了一台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商务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 万元,用于1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党建工作、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直机关工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7 万元 。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