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00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我单位职能职责主要从事建设行业的岗位培训、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继续教育、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大中专及本科学历教育工作、住建系统职工提升培训、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晋级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是省住建厅批准的二级建筑类培训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 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抓好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好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提高建筑工人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强对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新知识、新理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继续教育学习;四是为全面提高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抓好大中专本科学历教育招生、教学、教务等管理工作;五是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好其他人才培训工作;为我市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隶属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事业编制数15人,在编实有人数14人,退休职工1人,临时工2人,内设股室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财政应还返额度;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288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37.22万元,其中事业收入288万元,占85.40%;财政应还返额度49.22,占14.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事业收入预算总额为33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124.92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3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3万元,占62.96%;项目支出124.92 万元,占37.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系自收自支单位,无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系自收自支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7.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 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小汽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因我中心全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银行利息收入。

3. 城乡社区支出(类)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 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3-2020 Dazhou of Sichu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达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蜀ICP备05031156号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
网站标识码:5117000005
主办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