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农民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及消费维权意识,达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尤其是化肥时应注意以下六点:
一是坚决不购买外标识含有夸大性语言的肥料。肥料的外包装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肥料名称,如:掺混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等,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用户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的词语,如“高效XXX”“XXX肥王”“全元素XX肥料”等;
二是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商家购买化肥,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的化肥;不要轻信小广告宣传和走街串巷兜售的化肥,最好去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购买,这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流动商贩,导致农民权益受侵害后难以找到具体责任人维权;
三是要查看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与登记是否一致,是否超期限经营;
四是选购化肥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化肥;如果产品需限期使用,则应标注保质期或失效日期,特别是微生物肥料;
五是在购买化肥时要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使用后要留存包装物和少量样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六是使用前要认真阅读化肥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做到科学施肥。
此外,要正确处理消费纠纷,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当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发现非法经营农资时,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农作物出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以获取帮助、判明责任。
市场监管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