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编制和修订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指导和培训全市应急队伍、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与应急专家队伍的协调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建立驻达解放军、武警部队、驻地企业与地方的应急联动机制;指导全市抗灾救灾工作,监督检查全市救灾物资、资金执行情况;办理市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防灾减灾预防准备。坚持谋划在先、预案在先、预防在先、准备在先,进一步加强事前防范,做好应急准备,变被动应急处置为积极主动预防,加强应急预案联查,加强应急预防会商研判,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建立完善专业化应急值班制度,多渠道快速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增强实效性,争取主动权,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三是加强应急资源力量准备。坚持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时刻绷紧应急之弦;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应急资源力量整合联动机制,落实可遵循的制度规范和工作要求,开展应急资源力量调查统计,健全资源力量整合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教育培训,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四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坚持全市一盘棋、织牢应急网,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完善的应急管理网络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市应急委日常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五是推动深化区域交流合作。深化周边区域交流合作,加强省内交流学习,加强县(市、区)交流学习。六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推进县级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加强重特大突发事件案例分析。
二、部门单位概况
市政府应急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行政编制8名,在职人员6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府应急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26.3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00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上年结转1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主要是应交2016年度职工社保基金10.20万元尚未交。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126.3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9.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9万元,项目支出43.4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6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政府应急办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应急办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的全市应急管理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70.7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3.40万元,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市政府应急办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风险隐患排查、汛前安全检查、宣传培训、综合减灾调研、突发事件舆情监测与应急服务、应急救援包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8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2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较2016年预算持平。计划用于应急培训授课专家接待、汛期安全检查及应急专项检查接待、市州应急办等考察交流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2017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政府应急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 市政府应急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政府应急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