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康复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康复中心职能简介
  1.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康复服务,承担全市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

2.为基层培养康复技术人才,进行残疾人社区和家庭康复服务指导,开展残情鉴定、残疾预防、康复研究、康复知识宣传普及。

3.开展康复信息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及转介服务,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
  (二)市康复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民生工程等项目筛查工作

2.高质量地做好项目下肢假肢装配服务工作

3.认真开展残疾儿童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工作

4.切实做好救助项目助听器验配工作

5.根据市残联的要求,做好对定点机构康复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6.继续做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7.做好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技术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8.强化制度管理,加强单位人、财、物的监管,加大绩效考核力度。

9.认真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党内和群众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工会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康复中心是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2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退休1人,遗属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康复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康复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100.7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康复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100.7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康复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10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万元,占95.33%;项目支出4.70万元,占4.6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康复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7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7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康复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70万元。主要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及新增职工1名的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0万元,占88.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7.70万元,占7.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80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2017年预算数为76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7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康复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康复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脑瘫、假肢专家筛查、讲课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市场公车运行维护价格提升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系假肢制作等辅具适配车载专用设备中型车(15座)。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假肢、矫形器制作、脑瘫儿童康复筛查、辅助器具供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康复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康复中心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康复中心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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