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达州市中心血站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负债全市临床用血的采集与提供。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确保全市无偿采血供血的安全和需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四川省达州市中心血站系全额拨款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肩负全市临床用血的采集和提供,属卫生局直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我单位编制人数80人,在职人数84人,离退休人数11人年末全部转入社保工资直发,招聘职工3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中心血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收入预算 3077.5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752.23万元,占24.4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5.3万元,占 18.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支出预算 307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26.23万元,占88.58 %;项目支出351.3 万元,占11.41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75.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5.3 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75.3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7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51.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开支标准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占0 %;教育支出 0万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占 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3 万元,占100 %;住房保障支出 0万元,占0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305101: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人员经费开支预算数为492.6万元,主要用于:市血站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295.9万元,津贴补贴196.7万元。
2.305101: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一般共公共预算项目开支为82.3 万元,主要用于: 设备购置费80万元,精准扶贫2.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7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4辆、多功能乘用车4辆。(我站车辆公务运行维护费全部在预算外开支)
2017年财政拨款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达州市中心血站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达州市中心血站安排政府采购80万元。 主要用于全自动酶免系统、全自动血型分析仪的采购。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