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救援、卫生救护、人道救助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3.参与无偿献血、推动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工作;
4.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海峡两岸查人转信、人员遣返和见证工作,开展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间交往等。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1.推行两个改革,提升红会创新力。一是改革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改革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主动要求政府审计或第三方机构对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款物和财政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特别是重大灾害募捐款物,必须做到一项一审计,审计结果对外公示。
2、建好三支队伍,提升红会执行力。一是建好县级红十字会专业工作人员队伍。二是建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伍。。三是建好红十字会员队伍。有效地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3、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红会影响力。重点抓好备灾救灾、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等红十字会传统、核心业务工作。
以备灾为基础,全力开展重大灾害救援工作;以精准扶贫为大局,倾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事业单位”活动为抓手,努力普及全民救护防病知识;以宣传为先导,大力推动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编制数3人,实际在职工作人员3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125.6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1万元,增长38%。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25.6万元,当年财政全额拨款收入110.6万元,占88%;上年结转15万元,占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支出预算125.6万元,基本支出50.6万元,占40%;项目支出75万元,占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5.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8.1万元,主要是2017年增加了红十字会宣传经费及新增政府雇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8.1万元,主要是新增红十字会宣传经费及新增政府雇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增调入人员及增资调标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预算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5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机关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红十字会机关一般行政事务管理职能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包括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及“三公”经费等通用项目类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公务接待费同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救灾、救助、救护、三献宣传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2016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200%。主要为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应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红十字会无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红十字会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尚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红十字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多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