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4-01 00:00:00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3、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5、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6、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8、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9、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10、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11、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12、向市财政部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13、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1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15、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归集住房公积金21亿元,新增缴存人数5000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以上,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核定事业编制55名,现有编制51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99.9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99.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99.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2.8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50万元,专项支出763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99.90万元,同比增长549.40万元,同比增长57.80%。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费、软件升级(维护)、资产购置、工资调表等较上年有所提高。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99.90万元,同比增长549.40万元,同比增长57.80%。支出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费、软件升级(维护)、资产购置、工资调表等较上年有所提高。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1272.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住建部直联服务器费用支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器建设费用支出、公积金标准服务器机柜及网络设备机柜费用支出、办公设备采购费用支出、网络专线租用费用支出、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短信动账查询平台费用支出、安全防御系统费用支出、CA安全认证试点费用支出、宣传费及培训费用支出、临聘人员专项费用支出、管理部经费费用支出、法律顾问及诉讼费及物业安保费费用支出、精准扶贫驻村干部工作经费费用支出、公积金评估服务费费用支出、档案整理费用支出等费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1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职工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30.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未安排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中巴车1辆、长安牌面包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70万元,主要为:住建部直联服务器6万元、公积金标准服务器机柜及网络设备机柜3.70万元、办公设置采购20.00万元、安全防御系统100万元、CA安全认证试点(100套)3.00万元、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器建设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万元,主要为:公积金评估服务费70万元、短信动账查询平台20万元、档案整理费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中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附件: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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