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森林公安局基本职能:
一是立案侦查涉林(包括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林地资源等)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也就是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是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四是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省、全市公安、林业园林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林业建设和公安发展大局,牢牢把握深化改革时代机遇,扎实开展“三个深入推进”,着力抓好“三个全面深化”,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水平,切实增强涉林违法犯罪打防管控能力,严守生态红线,保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森林公安局为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数10名,工勤控制数1名。现实有在岗在编人数8人,无工勤人员。此外,我局还有退休老干部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3.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9.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3.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万元,项目支出4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53.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3.32万元,占21.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0万元,占78.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1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万元,占84.31%;项目支出18.8万元,占15.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1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8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2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127.62万元、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1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7.0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27.62万元,占8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8.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占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农林水支出127.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法检查、警务培训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1.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指市林业园林资源及工程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政府采购: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