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农广校是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基础依托,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主力军。其主要职能是开展农民科技素质教育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为农业现代代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具体承担农民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农业技术传播、科学普及的公共服务职责,是连接省农广校和我市辖区内县级农广校的农民培训管理机构。2017年我校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重点,积极开展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和现代化农业科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科技对现代农业生产的贡献。
2017年主要工作计划: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培训任务240人;完成全市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500人左右;完成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任务400人;根据不同农时,完成市校扶贫点达川区米城化龙村、堡子镇石垭村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0人;开办一期教师培训班,完成师资培训20人;开办本系统教师课件比赛一次;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分校指导、督促农民科技素质培训工作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农广校隶属于达州市农业局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3人,在职8人,退休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达州市农广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3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9万元,事业收入30万。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1.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39.9万元,其中:事业收入30万元,占21.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9万元,占78.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万元,占70.34%;项目支出41.5万元,占29.66 %。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9.9万元,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9.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其他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万元,占76.71%;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占1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占7.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8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全市农民科技素质培训管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与管理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用于接待本系统及有关业务联系单位进行业务交流和业务往来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药、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级别养老保险费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