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钒
转炉异地搬迁建设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
2022年3月1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的复函》(工厅〔2022〕182号),同意达州钢铁建设2座100吨(一用一备)提钒转炉,要求达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书面承诺,保障高炉原料供给,钒钛磁铁矿入炉配比应高于60%,高炉铁水含钒量应大于0.2%。新建提钒转炉与炼钢转炉错跨布置,采用双联模式进行提钒冶炼,不得用于炼钢。新建提钒转炉不能用于炼钢产能置换和出让,与之双联的炼钢转炉不得单独出让产能,出让须同步拆除双联的提钒转炉。根据提钒工艺特征,新建提钒转炉不得配套建设合金料仓、副枪系统、炉外精炼设施及配套建设连铸系统等,否则视为新建炼钢转炉,需按要求进行产能置换。新建转炉不得用于扩大炼钢产能。企业已向社会公开承诺落实前述要求,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坚决关停和拆除相关设备。按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政策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产能置换方案。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3月24日-2022年3月30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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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附件: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钒转炉异地搬迁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doc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