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及工作: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水与排水、燃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三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部分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房屋测绘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包括抵押、租赁、交易、房地产销售)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归集、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房屋测绘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评估、经纪、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五是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抗震设防工作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七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八是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九是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是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十一是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区域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立足于早,着眼于快,对各项工作早研判、早部署、早启动,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新型城镇化有力推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召开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16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年度目标、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北城滨江、马踏洞、莲花湖、三里坪、翠屏山、长田坝、河市等城市新区建设,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和辐射能力不断提升。加速推进县城新区建设,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十余次,强化指导和考核,大竹北城新区、宣汉西区新城、渠县东城新区、开江城普新区、万源东区新城初具规模。大竹县已成功列入省级“宜居县城”和“海绵城市(县级城市)”试点。预计年底全市新增城镇建成区面积8.5平方公里,占省目标的212.5%,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2.42%以上,中心城区面积达到了82平方公里,人口达到95万人。达州市被纳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质。深入开展“项目攻坚”行动,向上争取城市新区建设专项补助资金4600万元,市本级收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8061.96万元,占目标的179%。预计全市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亿元,占目标的112.5%,凤凰国际大酒店、人民广场、金龙大道沿线等市中心城区“三化”工程建设已于2017年1月20日完成;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投资8050万元;市中心城区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1亿元。努力培育新城商业中心,升华城市综合体已基本建成并进行招商,罗浮新城市广场综合体年底实现试营业;红星美凯龙莲花湖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商业建筑已试营业,完成投资6亿元;仁和春天城市综合体项目正开展楼层施工,完成投资4.2亿元。抓实市城市第二水源工程、市第三(河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前期,加快实施莲花湖湿地公园游步道一期、市档案馆等代建项目,切实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渠县被成功纳入省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县级城市)”试点。
(三)居民住房条件日趋改善。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方,重视上下联动、提升整体合力,在年初全市住保会上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分别于4月、7月、10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协同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26340户,开工率103.72%,货币安置11805户,完成141.38%;基本建成完成27423套,完成132.31%;竣工完成22580套,完成102.73%;发放租赁补贴4510户,完成100.22%;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共租赁住房360套,占任务的100%。全年共争取国开行、农发行棚户区改造授信共计90.61亿元,授信额度居全省全列。我市在全省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四)房地产业保持平稳运行。在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达州实际,出台了《关于促进达州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措施》和《关于市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实施意见》,狠抓房地产去库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举行了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培训,加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物业服务企业集中整治活动,稳步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全市房地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3.28亿元,同比增长1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62.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5%;商品房完成销售257万平方米,增长8.1%;待售面积91.25万平方米,下降26.1%。房地产去库存完成57万平方米,库存量总量不高于360万平方米。
(五)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一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8月1日出台了《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进一步增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在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中的作用。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344.38亿元,同比增长19.7%,产值和增速均在全省排列第七。省外建筑业产值26.74亿元。完成资质换证218家,新办建筑业企业39家,完成资质增项41项,新注册建造师189人,培训建设类岗位人员4464人,建筑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增长。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开展工程质量两年治理、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今年共检查项目427次,查处涉嫌挂靠行为4起,督促73个工地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以深基坑、模板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钢管扣件为重点,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37份,受理安全投诉4起,积极推动全市建设工地创建标化工地,已有9个工地通过省级标化工地初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六)村镇建设管理深入推进。一是推进百镇建设试点。因地制宜推进小城镇建设,17个试点镇建设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8亿元,占目标的101.3%,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中2.5万人,占目标的100.4%,宣汉县南坝镇被列入国家首批特色小城镇,全省仅七个。二是加快新村建设扶贫。积极发挥牵头职能,统筹协调抓好达州市新村建设扶贫专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出台了考核细则,加强沟通衔接和实地督导,推进工作落实。全市农村危房改造10980户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今年底全部竣工。我市5个村被推荐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2个村入选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宣汉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县,是全省唯一。
(七)生态环境建设成效明显。一是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组织专家对21家建筑材料备案产品进行了认定,制定了《2016年达州市新材料推广目录》,市本级所有新建建筑按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和施工,报建面积185万平方米,按绿色建筑设计的134万平方米,绿建比例为72.43%,我市在全省2016绿色经济会议作了经验交流。二是加大推广散装水泥。从4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全面推行砂浆“禁现”工作,积极鼓励商混企业转型,全市已取缔了35家施工现场临时搅拌站,已有4个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通过备案,促进了散装水泥的普及应用。三是深化建筑工地“五治”。组织了“加强扬尘治理,建设洁美达城”广场文艺演出,严格按照“五治”标准要求,坚持每天巡查,已对323个不规范工地现场进行整改,于11月份迎接了省环保督察组专项检查。
(八)队伍作风建设得到加强。2月25日召开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廉政约谈活动,强化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750余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已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4件、政协委员提案54件,认真抓好信访案件排查和调处,强化领导包案,受理信访案件88件,已化解84件,现场接待群众82批2830余人次,受理“省长信箱”、“市委书记信箱”、“市长热线”及“凤凰山下”论坛反映的问题500余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收入合计144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37万元,占100%。2016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年支出合计246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06万元,占35.63%;项目支出1584.38万元,占64.3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059.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额减少737.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6.07万元,增长3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8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1万元,占4.93%;医疗卫生支出26.14万元,占1.16%;节能环保支出1.85万元,占0.09%;城乡社区支出2075.66万元,占92.2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6年决算数为0.2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6.8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2015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1.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职工丧葬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职工医疗费。
4.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新型墙材专项办公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706.9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3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及新型城镇化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9.91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各个专项检查、“三化”项目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2万元,主要用于:拨付达川区省级电梯补助专项资金。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6年决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扬尘治理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城建交通建设现场会专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拨付帮扶贫困村的扶贫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4.2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4.2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委安排组团赴瑞士、法国开展巴山大峡谷项目推介招商及城镇风貌打造交流合作活动。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瑞士、法国开展巴山大峡谷项目推介招商暨城镇风貌打造交流合作,并借鉴国外著名旅游景区、城镇建设的定位、规划和管理模式,完善运行体制机制,开展项目推介招商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5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1.5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审批,严控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694人,共计支出4.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进新型城镇化交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座谈等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7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24.83%,主要原因是年中车改,单位车辆数目减少,并加强公车管理,严格公车单车核算。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7.79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专项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专项工作、村镇建设专项工作、房地产业转型专项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26万元,比2015年增加174.81万元,增长214.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18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工程购买服务及办公楼搬迁装修、购置办公物资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16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商贸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祝福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声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称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