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达州市大竹县月华镇九银村的村民张先军收到消息提醒。
您好!您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已经办理完成,请您及时持相关证件前往达州市政务中心48号窗口领取鉴定结论。
原来,张在军一直在达州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去年因工受伤住院,但经济拮据的他一直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更担心自己的工伤权益不能得到保障。“我以为自己的事情将会走上很长的维权路呢,没想到在住院期间公司就给我申请了工伤认定,医院直接和社保局结算了,没让我垫付一分钱,真是太好了!现在我正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争取更大范围保障自己的权益。”张在军高兴地说。
近年来,达州市围绕强机制、优服务、防风险,创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工伤业务窗口,落实专人负责业务咨询、办件受理等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实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全链条线上经办服务。创新探索工伤医疗待遇直接结算新模式,社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签订直接结算协议,取消先期垫付环节。截至2021年底,全市试点工伤医疗待遇直接结算158人次,共计255.86万元。
同时,达州市着力细化《工伤认定工作规程》,建立业务科室与劳动监察协同调查机制,既有效充实了工伤业务经办力量,也在工作上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杜绝暗箱操作;针对复杂案情和法律“边缘化”问题,采取集体会商制度,由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室以及职业法律顾问集体商讨决定,确保认定事实准确、结论公平公正。2021年,全市工伤案件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均达到100%。积极加强川渝两地工伤认定异地协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医检合作,先后与重庆市江北区、万州区等地开展业务协作30余人次。
此外,达州市不断完善《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从制度层面将基金监管和纪委监督植入于医学检查、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确保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积极探索创新“三随机”医检模式,实行“鉴定人员随机分组、医检医院随机抽选、工作人员随机分配”,所有事项均由机关纪委在医检当天现场抽签确定。特别是针对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在受理、审核、医检、评审等环节均采取审签确认制度,确保经办审核全程可溯、责任到岗到人。
达州市人社局副局长杨翔说:“我们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优化工伤工作服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也加强了工伤保险风险防控。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工伤预防活动,出台了《达州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拟订了《达州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推动工伤保险由事后补偿转向事前预防延伸。”
据介绍,达州市首批工伤预防费计划投入200万元,将矿产、建筑等行业43家企业纳入重点治理范围。制定出台《达州市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和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专项扩面行动,统筹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市县两级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联动机制,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惠及职工1.73万人。2021年,达州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1.95万人,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