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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达州市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 2017-09-05 00:00:00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组织贯彻实施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有关理论和政策,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我是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5、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协助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负责我市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人大党外代表、政协委员等党外人士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6、负责联系港澳台、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认识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组织和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统一战线各个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7、调查研究我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统战史志工作。9、负责指导县(市、区)党外统战工作和统战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协调指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及有关统战团体和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人事工作。10、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省民工委和省民委、省宗教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全面迎接省委督查检查。一是逐步构建了大统战工作格局。全部落实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的规定,并将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工商联和对内对外开放工作调整给常委、统战部长分管,初步形成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年度目标规划。将督查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写入了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为今年市委常委会重点工作内容,并以年度目标任务下达各县(市、区)党委。三是及时安排布置迎检工作。及时召开了由各有关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参加的协调会议,专门印发了文件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置。目前,已顺利迎接了省委组织的检查验收,相关工作得到了肯定和好评。(二)全面加强多党合作和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一是全面完成民主党派换届工作。集中召开了民主党派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及领导班子,圆满实现了各民主党派市级组织的政治交接。二是关心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市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各民主党派调整了新的办公用房,并重新装修,改善了办公条件;同时为4个民主党派机关分别增加了1个行政编制。三是切实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2016年度中共达州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市委政党协商计划》等配套文件,组织召开了6次民主协商会。(三)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出台《达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规划(2016-2018)》,宣汉县纳入创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区)试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编制宣汉县“十三五”少数民族片区发展规划。争取省级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和民族事业发展资金项目16个373万元。筹集资金80余万元帮助樊哙镇高伦村搞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三是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完成龙爪塔朝阳寺、火烽山三清宫两处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权限调整。依法审批筹备设立其他宗教活动处所2处,依法驱散、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非法活动4起,圆满完成通川区天主教爱国会和开江县基督教爱国会换届工作。四是深化和谐寺观教堂示范创建活动。制发《2016年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打造龙爪塔朝阳寺、火烽山三清宫和谐寺观教堂市级示范点2个,承办川东片区基督教、天主教政策法规培训会,举办全市性爱国宗教团体班子、教职人员和部分信教群众作专题讲座。五是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做好应对天主教界赴上海佘山朝圣活动相关工作、防范“5?22中国宗教自由团结安息日”活动和G20峰会期间安全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置了涉藏少数民族来达经商摆摊影响五治工程集访事件、凉山州美姑县彝族民工在渠县电力施工期间触电身亡事件和雅安藏族群众为争取延期采矿权未果集访事件的等涉民族因素事件。(四)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召开了市民建、工商联界委员专题学习座谈会。召开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2015年度“守法诚信”10家先进单位给予了表彰,组织5家会员企业参加2016年达州市民营企业成功创业者提升培训班。二是引导非公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非公企业参与精准脱贫,捐资捐物和投入扶贫项目累计超过2000万元。目前,全市共500余家企业与620个贫困村建立产业发展合作事项,全力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三是成功召开首届达商大会。出台《支持达商回乡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功举办达州首届“达商大会”,邀请300余名在外达商回乡考察、洽谈合作,期间,集中签约和开工项目33个,总投资金额235.3亿元。四是全面完成工商联换届工作。五是加强了比邻地区的交流合作。举办川黔滇桂渝毗邻地区工商联(商会)工作协作会第八次会议。会上集中签约项目6个,投资总额12.3亿元,项目涉及新材料、纺织服装、饮料食品、文化教育等行业。(五)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有实质性突破。一是开展了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了全市无党派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规模数量、具体分布、显著特征、思想状况、愿望诉求等。分类建立了工作台账和数据库。二是筹备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座谈会,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能和12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在“两新”组织中配备统战委员、统战工作联络员的通知》。三是筹备成立达州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六)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机制更加规范。一是圆满完成市人大、政协换届工作,产生了新一届市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圆满完成政治交接。二是严格落实《统战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党外人大代表、常委,党外政协委员、常委均达到规定比例。三是建立党外干部后备人才和统战干部数据库。四是强化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开设党外干部主体班1期,全市50名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为期30天的脱产培训。选送59人参加中央、省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开办的各类培训班次,圆满完成省委统战部各项培训任务。(七)部机关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务实。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是精准扶贫成效明显。争取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60余万元,部门自筹资金18万元,修建社道1.92公里、生产便道2公里,修建村卫生服务站1个,整治维修山坪塘2口,启动易地搬迁房屋12套,发展安仁柚产业280亩,培育养鸡专业户1户、养兔专业户1户、养牛专业户1户。四是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有新的起色。向省委统战部编辑报送了44期《达州统战工作》信息(共计:单条66条、简讯25条,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9条)和宣传稿件,被《四川统战工作》采用了5条信息(含直报点2条)。其中,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崔葆华肯定性批示1条,“四川统一战线网站”采用了35条新闻稿件。完成省委统战部下达的全年“理论政策创新和统战实践创新”课题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市委统战部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39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36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2016年市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38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76万元,占70.49%;项目支出115万元,占29.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13.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5.31万元、增长12.29%,;支出总计增加45.35万元,增长13.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35万元,增长13.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11万元,占84.95%;无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5万元,占8.38%;医疗卫生支出11.5万元,占2.95%;住房保障支出14.5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的统战事务中,包含了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3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本部门无教育支出。

3.本部门无科学技术支出。

4.本部门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中包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的医疗保障中行政单位医疗:2016年决算数为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的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据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公务车运行维护管理及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56万元,下降49.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73万元,下降6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万元,增长13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2016年公车改革,本部门保留车辆由原来的3台减少到1台,同时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故产生运行维护费用较2015年大幅减少。2、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较2015年有所增加,系本年度因工作承担的接待任务增加,故2016年产生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6万元,占6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3万元,占30.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万元,其中:

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统战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扶贫工作、光彩事业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05人,共计支出2.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非公企业外地客商0.34万元;省委统战部考察及调研、检查工作0.20万元;陕西省及友邻地市州及统战部来达交流学习0.46万元;县(市、区)委统战部工作座谈0.47万元;民主党派及党外知识分子、无党派代表人士、非公企业人士等0.5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统战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3万元,比2015年增加5.86万元,增长19.3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统战部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战部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统战工作的基本支出,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统战部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战工作的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统战工作的专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统战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统战部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缴纳统战部在职人员职业年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统战部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统战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决算表

表1-2.支出决算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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