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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达州市城市测量队 发布时间: 2017-09-06 00:00:00 字体: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主要从事城乡规划测量,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测绘服务保障。负责实施达州市中心城区规划红线验线、规划现场勘测、竣工规划核实等规划测量。承担规划测绘地理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服务工作。开展规划红线放线、土石方测量等测绘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队2016年工作以服务规划,民生优先,按需测绘,规范高效为目标,根据规划管理动态,严格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放线、验线及验收核实测量,主动开展规划现场勘测及中心城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修补测绘,实时为规划管理提供现状地形图,全力作好重点项目的跟进测绘,挖潜扩能,超常测绘,按进度要求完成了工作预决算任务和应急测绘及新增目标任务,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可靠的测绘保障。

按照编制的2016年工作预决算明细账,落实责任人员、督查完成周期。以更新升级RTK动态GPS,推广运用数字测绘技术,提高测绘效率和精度为抓手,积极开展党员示范行动,激励实干担当,经常延时加班突击测绘,克服测绘人员严重不足的具体困难,创造条件满足了规划测量需求。

一是按规划要求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安置房、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扩建项目、达一中老校区综合楼等15个项目进行了规划红线放线测量。二是对莲湖广场、中医校教学楼、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厅等27个项目进行了规划验线测量。三是对皂角垭社区安置房、宏冠城市广场、市图书馆等17个项目进行了规划验收核实测量,并及时利用核实测量图成果对原地形图进行编绘更新。四是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凤凰大道西段、金龙大道北延线、紫荆花路南段、白塔路西段、永兴路西段、塔石路好一新段道路、市规划展览馆及科技馆周边景观绿化现状测绘,保证了地形图的现势性。五是及时为市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提供了市““三化””工程所需地下管线图及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九龙公墓、凤凰山隧道石龙溪安置房所需地形图。积极配合规划编制科完成了莲花湖湿地公园北侧区域和凤凰山风景区地形图测绘成果验收。六是免费为市“三化”办、通川区拆迁办提供金龙大桥至凤凰大酒店道路、市人民广场、巴人文化广场区域、中心城区(老城区)绿化整治工程以及市园林局城市绿地规划、市公安消防交警业务用房等项目提供所需地形图,为市交通运输局及中铁集团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提供所需地下管线图。七是在计划外开展了新增测绘服务,完成了通川中路通川区人大处和红旗大桥北头人行天桥、狮子河生态公园、雍河湾涵洞、国网达州供电公司电力设施生产服务项目现状测绘,完成凤凰山健身步道、大寨子公园二期环状公路及残疾人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控制点测量。八是向市城乡建设档案馆移交了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测绘成果资料。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是归口达州市城乡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城市测量队收入合计17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26万元。

2016年达州市城市测量队支出合计17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5万元,占79.8%;项目支出34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79.2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6.76万元,增长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36万元,增长4.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44.12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万元,占9.8%;医疗卫生支出5.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4.12万元,完成预算98.50%,当年结转结余余专用设备购置费2.2万元无法实施,结转次年实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达州市城市测量队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达州市城市测量队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车购置时间较长,汽车损耗较大,2016年车辆大修,造成当年公车运行费用增加。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皮卡车1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达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测绘保障、地理信息资料的利用服务和保密管理相关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城市测量队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市测量队因系事业单位,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达州市城市测量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州市城市测量队公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皮卡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自评。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银行利息收入。

3.城乡社区支出(类)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市城市测量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3-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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